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城管、市政、园林、环卫、水务主管部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协(学)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建办标函〔2020〕562号)转发你们,请按要求组织申报工作。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工作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kjxm.mohurd.gov.cn)进行。
二、注意事项
(一)软科学研究类项目按选题申报,要求申报项目题目与选题题目基本一致,每个选题原则上支持1个项目立项。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国际科技合作类项目按照申报方向申报,突出创新性、可操作性、实用性、示范性和推广价值,不支持申报方向以外的项目。(选题和申报方向请参考附件2)
(二)科技示范工程项目一般应由建设或开发单位牵头申报;或经建设或开发单位同意后,由参与工程的其他关联单位申报。申报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的,除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如申报单位不是建设或开发单位,需补充项目建设或开发单位同意的函;
2.工程合法性证明(如施工许可证明、施工图审查通过证明等);
3.申报单位和项目其中任一必须在广东境内的证明,如都不在广东省境内的,我厅将不作推荐;
4.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科技项目时,应事先以文字形式约定各方对科技成果所拥有的权利和义务,需提供联合申报协议;
5.承诺书(包含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拥有相关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内容等)。
以上材料请上传扫描版至系统申报书的附件中。
(三)所有申报项目在申报书“项目主要内容”的首段注明该项目所属类别,如 “本项目属于XXX类XXX方向XXX选题”(详细到子标题)。
三、其他要求
为落实“放管服”要求,提高工作效率,无需向我厅报送纸质版申报书。
请各申报单位于2020年12月6日24:00前通过管理系统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周锦科,联系电话:020-8313370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系人:姚秋实,联系电话:010-58934022;管理系统技术支持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10-58934415)
附件:1.《住建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
2.2021年科技项目选题和申报方向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