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开展2020年度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我省海洋领域的科技创新,调动海洋科技和管理工作者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按照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山东省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山东省海洋发展研究会、山东省海洋工程咨询协会(以下简称“两会”)联合设立了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以下简称“海洋创新奖”)。根据《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奖励暂行办法》,现将2020年度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海洋科技创新奖主要授予在海洋产业发展、海洋保护与开发、海洋科普、海洋公共服务、海洋管理等领域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分为基础研究类、技术开发类、管理与公共服务类、产业创新发展类共四类,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其中:
(一)基础研究类:在海洋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和技术研究中,发现的自然现象、揭示的科学规律、提出的学术观点或研究方法等,能够推动学科发展或者科技进步的成果。
(二)技术开发类:在海洋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中,技术创新性突出、经济社会生态效益显著、推动海洋产业发展作用明显的成果。
(三)管理与公共服务类:在海洋经济、战略研究、海洋管理、海洋标准、海洋规划、海洋科普、海洋调查、灾害预警预报等领域中,对提升海洋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成果。
(四)产业创新发展类:在海洋高新技术的产业化中,对关键技术或系统集成有重大创新与应用,示范带动作用突出、规模效益明显,对提升产业国际国内竞争力、推动产业创新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
二、推荐条件
(一)近三年内按有关规定通过项目结题验收或同行专家、第三方机构评价的科技创新成果,时间截至2020年9月15日。
(二)成果符合国家、行业的发展方向及相关政策。
(三)主要完成单位和个人应按其在成果中的贡献大小排序。
(四)推荐项目涉及多个完成单位的,应不存在主要完成单位及其排序等方面的争议。若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原则上按整体成果由第一完成单位负责报奖,其中子项目单独报奖,需征得总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负责人书面同意。
(五)技术开发类、管理与公共服务类成果,须应用实施一年以上,同时出具应用证明;产业创新发展类须出具示范带动效果的相关证明。
(六)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中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人员,一般不得作为海洋创新奖的候选人。
(七)凡已获得或正在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学技术奖及其他社会力量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不再推荐。
三、推荐方式
(一)“两会”理事单位、市级及以上学会和协会可直接推荐申报;
(二)市、县(市、区)海洋主管部门,驻鲁科研单位及高校可直接推荐申报;
(三)3人以上(含3人)“两会”常务理事(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推荐申报。
同一项目只能从一个推荐单位申报。
四、推荐要求
(一)海洋科技创新奖采用网络申报方式,自2020年9月15日起可登录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申报系统(http://sdhykj.yxlearning.com/login),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推荐单位登录账号和密码另行通知)。
(二)推荐材料
1.推荐单位正式公函或3人以上常务理事的推荐函。
2.申报系统自动生成的《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推荐书》纸质版1份、电子版(光盘)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成册,不加封皮。
3.《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4.推荐单位出具的公示无异议证明等。
(三)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材料严格审核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
五、报送时间
网络申报系统截至时间为2020年9月30日。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请于2020年10月10日前(以邮寄时间为准)寄至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奖励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252号1号楼602室
联系人:于倩倩18661677859 裴志强15065327217
附件:
1. 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奖励暂行办法
2. 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推荐书(基础研究类、 技术开发类、管理与公共服务类)
3. 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推荐书(产业创新发展类)
4. 山东省海洋科技创新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山东省海洋发展研究会 山东省海洋工程咨询协会
2020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