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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关于做好2020年度济南市5G产业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各相关企业:

根据《济南市促进5G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济政办字〔2019〕32号)、《关于促进工业产品消费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字〔2020〕3号)等,按照《济南市5G产业试点示范项目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济工信网信字2020〕3号,现就做好2020年度济南市5G产业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和申报范围

依据《济南市促进5G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1年)》(济政办字〔2019〕32号)关于加快推广5G融合应用的规定:“重点在超高清视频、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能网联汽车、智慧社区、智慧政务、无人机、工业互联网、智慧物流、智慧旅游等有比较优势的十大场景率先开展5G试点示范应用”,“每年征集一批对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5G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试点示范项目,给予一定奖励”。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修订印发关于促进工业产品消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政办字〔2020〕3号)第8条规定:对当年获评市级5G产业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须为我市辖区的企业。每个申报单位只能申报1个项目。

2.申报单位信用状况良好,被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不得申报。

3.申报单位是财政资金管理使用的责任主体,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须签订《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申报项目已实施完成,并提供项目实施完成证明材料。申报项目5G技术关联程度较高,有明确的量化指标说明技术水平在行业内居领先地位具有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对所在行业提质增效示范带动作用明显。

三、申报材料

1.济南市5G产业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附件1)。

2.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申报表(附件2)。

3.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均需制作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文档。纸质版字体4号仿宋,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证明材料装订在申报书后面,申报材料(含真实性承诺)需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文档为PDF格式,包含文档汇总目录表。

四、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

1.按照属地原则,申报单位向所在区县工业和信息化及相关部门申报。

2.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等相关部门要对申报单位资格和申报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初审合格后,由区县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及相关部门会同区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并填报《济南市5G产业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

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制定具体评审标准,组织专家从项目基本情况、技术指标、经济与社会效益、发展潜力等方面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通信网络处,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

5.区县汇总材料上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1.济南市5G产业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2.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申报表

3.济南市5G产业试点示范项目申报汇总表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1

 

 

联系人:赵东明0531-6660262715610168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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