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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关于开展省级示范众创空间评选工作的通知

陕科区函〔2019〕379号 

各设区市、韩城市科技局,各国家高新区(示范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推动我省众创空间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区域或行业众创空间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孵化质量和效率,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生态,打造“双创”升级版,省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省级示范众创空间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省级示范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陕科办发〔2018〕300号)规定的基本条件(附件1)。
    二、申报流程
    1.申报单位按照《省级示范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2)并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双面打印)和电子版报送所在市科技局或国家高新区(示范区)管委会。
    2.各市科技局或国家高新区(示范区)管委会按照《省级示范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和本通知要求开展本地区示范众创空间申报受理工作,于11月12日前将书面推荐函、推荐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和申报材料报送至省科技厅(地址:西安市丈八五路10号,陕西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D315室,邮编:710077)。
    3.省科技厅组织对各市或管委会推荐的申报单位进行专家评审、实地考查,经公示无异议和审定合格后,纳入省级示范众创空间管理服务体系。
    三、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
    2.各推荐单位要对申报推荐工作高度重视,做好材料审查和核实等工作,选择符合条件且模式新颖、服务专业、成效突出、运营良好的众创空间择优推荐。

    附件:1.陕西省级示范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指引-.pdf
            2.省级示范众创空间申报书--.doc
            3.省级示范众创空间推荐信息汇总表---.doc

    联系人:苗宏雄、张涵,电话:029-87292778,88857950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