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通知
企业职工人数情况表 | ||
企业负责人签字 |
日期: |
|
企业名称(盖章): | ||
单位:人 | ||
职工总数 | ||
其中:参保人员数 | ||
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 | ||
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百分比 | ||
职工总数与参保人数差异的情况说明 | ||
附件3
2018年企业总收入、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
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汇总表
表一:2018年企业总收入汇总表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金额单位:万元
表二:2018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汇总表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金额单位:万元
填报说明:
1. 企业需在表二中逐项填报2018年度所有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表二中“实际取得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实际取得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应分别与表一中“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额”、“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总额”一致。
2. “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是指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单位提供《管理办法》及《增补通知》中所规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而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2018年企业总收入、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
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汇总表
表一:2018年企业总收入汇总表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 企业申报数据 | ||
当年总收入(=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 | |||
其中 | 营业收入 | ||
营业外收入 | |||
投资收益 | |||
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额 | |||
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总额 | |||
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额占当年总收入的比例(%) | |||
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总额占当年总收入的比例(%) |
表二:2018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汇总表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合同名称) | 合同金额 | 实际取得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 | 实际取得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合计 |
1. 企业需在表二中逐项填报2018年度所有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表二中“实际取得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实际取得的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应分别与表一中“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额”、“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总额”一致。
2. “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是指企业根据境外单位与其签订的委托合同,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单位提供《管理办法》及《增补通知》中所规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而从上述境外单位取得的收入。
附件4 | ||||||||||||||||||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地区 | 社会信用代码 | 内资/外资 | 从事业务类型 | 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数(人) | 企业职工总数(人) | 大专以上学历员工数占比(%) |
2018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 (万元) |
2018年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的收入 (万元) |
2018年企业总收入 (万元) |
2018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 | 2018年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 | 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是否真实 | 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是否完整 | |||
□是□否 | □是□否 | |||||||||||||||||
□是□否 | □是□否 | |||||||||||||||||
□是□否 | □是□否 | |||||||||||||||||
□是□否 | □是□否 | |||||||||||||||||
□是□否 | □是□否 | |||||||||||||||||
□是□否 | □是□否 | |||||||||||||||||
□是□否 | □是□否 | |||||||||||||||||
主管部门信用承诺: 按照相关要求,我们对以上企业进行了认真审查,现承诺如下: 1. 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完整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及申报要求; 2. 本主管部门在审查推荐过程中,无违规推荐、审查不严等失信行为; 3. 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切实履行了主管部门管理职责。 |
||||||||||||||||||
设区市科技局 (盖章) |
设区市商务局 (盖章) |
设区市财政局 (盖章) |
设区市税务局 (盖章) |
设区市发展改革部门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