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省、市科技工作精神,贯彻《常州市“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加快推进常州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长三角特色鲜明的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培育民生科技相关产业,着力提升科技惠民的能力和水平,现启动2019年常州市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科技支撑)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支持重点
围绕生态环境高质量和人民生活高质量的要求,推进科技惠民行动计划,聚焦人口健康、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的创新需求,加强社会公益类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大力推进社会发展重大科技示范,着力提升科技惠民的能力和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及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效支撑。
二、指南方向及支持方式
(一)指南方向
1.重大科技示范
3001 立足我市现有人才优势、技术储备、临床和基础研究成果,突出转化医学导向、建设和提升区域多发病、慢性病等为研究对象的转化医学中心或临床医学转化平台;开展已成立的转化医学中心的医疗新技术的技术提升、应用示范。
3002 支持本地医院与企业合作开展创新康复产品的应用评价研究,建立康复辅助器具应用示范中心。
3003 在大气污染检测防治、水体污染改善、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废弃物污染治理和利用等方面开展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3004 综合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分析技术,推进“互联网+公共安全”,在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等领域开展新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3005 在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社区、智慧旅游、智慧养老等重点领域,通过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融合应用,提升智慧城市建设与社会公共服务的能力与水平。
3006 城市轨道交通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2.临床重大技术创新
3101 聚焦我市人口健康领域的重点创新需求,大力推进临床前瞻性技术创新,围绕重大、疑难疾病以及常见病防治工作中的临床诊疗,开展医学前沿技术的临床转化应用研究,取得一批诊断、治疗、康复的临床应用新技术,建立规范化的治疗策略,有效解决临床实际问题,形成我市相关临床领域的技术特色和人才优势。
3.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1)人口健康
3211 重大传染病、多发病的预防控制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3212 老年人健康、残疾人及慢病患者康复、医养康护一体化等的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3213 妇女、儿童健康的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3214 血液安全的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3215 中医在重大疾病、慢性病、妇幼疾病等方面的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3216 孟河医派在中医药临床诊疗方面的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2)生态环境
3221 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废弃物污染等在监测、防治、修复以及生态效应方面的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3222 固体废弃物、废水、废气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方面的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3)公共安全
3231 地震、地质、火灾、气象等灾害监测预警、防御及应急救助方面的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3232 食品安全、饮用水安全、生产安全、社会治安防控方面的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公共服务
3241 综合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推进文化传承、教育、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及海绵城市等社会化管理服务方面的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4.后补助项目
3301 支持完成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并收载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药物。
3302 支持2016年以来已取得相关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医疗器械产品,要求医疗器械3类(首次注册)。
(二)支持方式
项目采用前资助的形式支持(代码3301、3302除外),即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下达资助经费,在项目执行期到期后的半年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常州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技术人才、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和示范建设的基础,掌握所申报项目领域的国内外研究动态,并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
3.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申报项目所需的配套资金,自筹资金应不低于申请资助金额。
4.同一企业同一年度最多申报一项重点研发类计划。
5.溧阳市的单位不可申报本计划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
2.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并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所申报的项目;
3.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项目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方向。实施方案必须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
2.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第一承担单位必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
3.项目主要研究和示范工作须在我市完成,并在我市有明确的应用和推广前景。
(四)优先支持类
1.优先支持高端人才牵头的项目。
2.优先支持与国内重点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的项目。
(五)限制申报类
1.有应结未结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或未填报2018年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的企业单位,该企业单位本年度不能申报。
2.一年内有总结结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单位,该项目负责人或企业单位本年度不能申报;两年内有终止、撤消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单位,该项目负责人或企业单位本年度不能申报。
3.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该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能申报;企业有2项及以上在研市级项目(人才项目除外)的,该企业本年度不能申报。
4.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其它市级科技计划。
5.已经获国家、省、市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6.已经申报过今年市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受理的企业,不得再申报本计划项目。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2.在项目申报、立项和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学术剽窃、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14〕267号)作出相应处理。
3.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扣减明年的项目申报限额。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1.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要确保书面材料与网上材料的一致性。
2.新申报单位须注册,由市科技局审核通过方可登录。项目申报系统5月5日开放。
(二)网上申报
通过“常州市创业创新服务平台”(www.czcycx.com)首页上的“2019年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链接,进入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kjj.changzhou.gov.cn),点击“科技服务大厅”的“企事业单位入口”,点击“新版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科技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填写并上传材料。
高等院校与医疗机构的法人用户,登陆系统后,在右上角点击“下属用户”菜单,建立下属用户后进行项目申报。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5月28日17:00。
(三)书面材料
1.项目信息表、任务书摘要(或可研摘要、实施情况报告摘要)、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表和企业科技发展报告(在市科技服务平台中在线填写);
2.设计任务书(或项目申报书、可研报告、实施情况报告,格式请到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3.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法人信用承诺责任书(每个项目应提供一份按固定格式填写的承诺书。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应亲笔签名;承诺书经扫描后上传至系统,纸质材料不要和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单独提交至项目受理中心。承诺书格式请到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4.申报项目需经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在市科技服务平台中生成并打印带水印的书面材料。
5.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5月31日17:00。
(四)申报推荐
1.本项目申报采用限额制,具体限额数量如下:金坛区5项,武进区17项(其中科教城5项、武高新、西太湖、常经开各2项),新北区6项,天宁区5项,钟楼区5项,常州大学8项,河海大学常州校区、江苏理工学院、常州工学院各5项,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各1项,市卫生系统18项(其中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各4项),市生态环境局4项,其他市属单位2项,合计91项。请各主管部门、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限额数量组织申报。
2.指南代码为3006的项目是指导性项目,不计入申报限额。
3.后补助项目(指南代码为3301、3302)请选择“科技支撑计划(社会发展)(后补助)”进行申报。
4.常州市认定的创新型领军企业、科技型上市培育企业申报本类计划,不计入限额申报总数,受理时间相应延后2天。
5.常州大学、江苏理工学院、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常州工学院直接申报至市科技局。市属单位分别由各主管部门推荐,其余单位按属地化管理,分别由各辖区科技局负责推荐。
6.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请各申报单位仔细填报,请各主管部门认真把关。
(五)联系方式
常州市科技信息中心项目受理中心 :水洁惠 、吴 娟、 朱靖海
联系电话:88101380 88119160 88105072
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 杜 庆
联系电话:85681538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