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省、市科技工作精神,贯彻《常州市“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面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支持基础性、前瞻性、原创性科学研究,鼓励优秀青年科研人才自由探索,着力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加快推进常州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长三角特色鲜明的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启动2019年度常州市重点研发计划(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支持重点
围绕我市“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的技术领域,以提升我市高校院所、医疗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等创新载体的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为目的,瞄准前沿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开展创新研究,为我市经济和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源头引领。
二、指南方向及支持方式
(一)指南方向
1.工业领域
1001 基于网络的数字制造、虚拟制造、3D打印、可重构制造系统。
1002 过程工业绿色生产的关键设备及控制系统;机器人技术及设备;新型装备智能化设计及控制;复杂零部件加工制造技术,复杂系统协调。
1003 石墨烯制备的应用基础研究;基于石墨烯的新型显示器件和界面导热材料的应用基础研究;碳纤维制备及复合材料研究;特种功能材料的应用基础研究。
1004 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的应用基础研究。
1005 太阳能、风能、混合能源技术,钢铁、水泥、冶金、化工等主要高耗能领域节能技术的应用基础研究。
2.健康产业领域
1101 创新药物的发现、设计及药物一致性评价研究;仿生和医用材料、生物材料、医疗器械的基础研究。
1102 基础医学与传染性疾病防治;康复医学的应用基础研究;组织器官的再生、修复、移植和生物相容性的应用基础研究;重要传染性疾病监测、预防、医治应用基础研究。
1103 临床医学的应用基础研究;流行病学统计研究、重大疾病、危重疑难疾病和常见疾病防治基础和转化医学基础研究;干细胞、微创治疗、介入诊疗、多发伤救治、精神病防控的基础研究。
1104 妇儿与中医中药:妇科、儿科的应用基础研究,中医、中药的理论方法、物质基础、作用机理和临床应用研究。
1105 孟河医派的学术理论、临床诊疗研究。
1106 医院药学研究:体内药物分析、药剂学、中药学、药物经济学、药物流行病学、临床用药评价与分析、药学监护、药品不良反应、医院药学管理。
3.环境保护领域
1201 新型污染物及复合污染形成机制,协同控制及生态修复技术;废弃物处理处置技术。
1202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技术;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技术;饮用水安全。
1203 区域大气挥发性有机物在线溯源技术研究,不同气象条件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研究。
1204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
4.现代农业领域
1301 危险性入侵物种调查、预防、控制技术的研究;动植物优异种质资源创新,遗传育种、鉴定与循环养殖。
1302 农业生态环境修复与资源可持续利用,复杂农业系统数字化、智能化预警技术研究,智能化农业用水管理技术,农业装备应用基础研究。
(二)支持方式
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后择优下达指导性计划。项目采用中期补助方式支持,在项目执行一年后,由项目承担单位提交项目实施情况中期报告,经综合评审后择优下达资助经费。在项目执行期到期后的半年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三、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常州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技术人才、技术条件、技术装备等基础,掌握所申报项目领域的国内外研究动态,并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
3.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申报项目所需的配套资金,自筹资金应不低于申请资助金额。
4.同一企业同一年度最多申报一项重点研发类计划。
5.溧阳市的单位不可申报本计划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项目相关专业的硕士以上学位。
2.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并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所申报的项目。
3.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科技计划项目。
4.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市属单位所推荐的项目中,项目负责人男性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的项目数必须超过该主管部门、市属单位所报项目总数的70%。
(三)申报项目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方向。实施方案必须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
2.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第一承担单位必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
3.优先支持已经纳入龙城英才计划人才申报的项目。
(四)限制申报类
1.有应结未结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或未填报2018年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的企业单位,该企业单位本年度不能申报。
2.一年内有总结结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单位,该项目负责人或企业单位本年度不能申报;两年内有终止、撤消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单位,该项目负责人或企业单位本年度不能申报。
3.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该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能申报;企业有2项及以上在研市级项目(人才项目除外)的,该企业本年度不能申报。
4.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其它市级科技计划。
5.已经获国家、省、市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6.已经申报过今年市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受理的企业,不得再申报本计划项目。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2.在项目申报、立项和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学术剽窃、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14〕267号)作出相应处理。
3.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扣减明年的项目申报限额。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1.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要确保书面材料与网上材料的一致性。
2.新申报单位须注册,由市科技局审核通过方可登录。项目申报系统5月5日开放。
(二)网上申报
通过“常州市创业创新服务平台”(www.czcycx.com)首页上的“2019年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链接,进入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kjj.changzhou.gov.cn),点击“科技服务大厅”的“企事业单位入口”,点击“新版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科技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填写并上传材料。
高等院校与医疗机构的法人用户,登陆系统后,在右上角点击“下属用户”菜单,建立下属用户后进行项目申报。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5月28日17:00。
(三)书面材料
1.项目信息表、任务书摘要(或可研摘要、实施情况报告摘要)、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表和企业科技发展报告(在市科技服务平台中在线填写)。
2.设计任务书(或项目申报书、可研报告、实施情况报告,格式请到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3.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法人信用承诺责任书(每个项目应提供一份按固定格式填写的承诺书。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应亲笔签名;承诺书经扫描后上传至系统,纸质材料不要和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单独提交至项目受理中心。承诺书格式请到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4.申报项目需经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在市科技服务平台中生成并打印带水印的书面材料。
5.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5月31日17:00。
(四)申报推荐
1.本项目申报采用限额制,具体限额数量如下:金坛区8项,武进区28项(其中科教城10项、武高新、西太湖、常经开各3项),新北区8项,天宁区4项,钟楼区4项,常州大学12项,河海大学常州校区、江苏理工学院、常州工学院各9项,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常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各3项,市卫生系统60项,其他市属单位6项,合计175项。请各主管部门、相关单位严格按照限额数量组织申报。
2.指南代码为1106的项目为指导性项目,仅限常州市医疗卫生系统单位申报,具体申报项目由常州市卫计委推荐,不占申报限额,项目负责人不受年龄限制。
3.常州市认定的创新型领军企业、科技型上市培育企业申报本类计划,不计入限额申报总数,受理时间相应延后2天。
4.常州大学、江苏理工学院、河海大学常州校区、常州工学院直接申报至市科技局。市属单位分别由各主管部门推荐,其余单位按属地化管理,分别由各辖区科技局负责推荐。
5.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请各申报单位仔细填报,请各主管部门认真把关。
(五)联系方式
常州市科技信息中心项目受理中心 :水洁惠 、吴 娟、 朱靖海
联系电话:88101380 88119160 88105072
市科技局农村与社会发展科技处 :杜 庆
联系电话:85681538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