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湖北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文化和旅游局,省演艺集团,厅直有关艺术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湖北舞台艺术精品创作,不断推出优秀作品和人才,省文化和旅游厅于2017年开始组织实施湖北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对促进湖北省舞台艺术创作繁荣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做好2019年度湖北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作品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聚焦“中国梦”时代主题,紧扣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相统一,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申报作品包括京剧、地方戏曲、话剧、儿童剧、歌剧、舞剧、音乐剧、杂技剧、曲艺、木偶剧、皮影戏及主题性音乐会、歌舞晚会等大型舞台艺术作品。
(三)申报作品应为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首演的剧目。
(四)申报作品应是各地、各单位年度重点创作剧目。鼓励现实题材原创作品,鼓励简朴舞美、回归艺术本体,鼓励艺术作品长期演出、下基层演出。
(五)2018年度湖北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入选剧目不再申报。
二、申报对象、申报单位和申报数量
(一)申报对象:全省各种所有制艺术表演团体。
(二)申报单位和申报数量:
1.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文化和旅游局,省演艺集团负责组织本地、本单位所属艺术表演团体申报,数量不超过2台,请注明申报作品先后顺序。
2.省文化和旅游厅直属艺术院团直接申报,数量为1台。
3.请各地、各单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把好申报作品内容关、导向关。
三、申报材料
(一)《2019年度湖北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工程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0份。
(二)申报作品的视频、节目单、剧本等资料10套。为便于装订保存,纸张请勿超过A4规格。以上材料请同时报送电子版(刻录U盘)。
(三)各市州申报作品为重大革命和历史题材、民族和宗教题材的,须提供同级宣传文化部门的审核意见。省演艺集团所属院团申报上述题材作品须提供集团党委审核意见。
四、有关事项
(一)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8月31日。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田 松
联系电话:027——68892323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公正路23号省文化和旅游厅艺术处
邮政编码:430071
特此通知。
附件:申报书(请点击下载)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