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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打造“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19〕49号),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推动我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和发展,根据《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标准》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7日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填报方式

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各申报单位登陆“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kjt.shandong.gov.cn/”,进入“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系统,按照要求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上传附件证明,提交申请材料。材料提交完成后,在线打印纸质材料1份,加盖申请单位、推荐部门、主管部门公章后,于4月29日下午5:00前,由主管部门汇总报省科技厅,逾期网上申请将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请各市科技局按照《山东省新型研发机构备案标准》等有关文件认真审核,尤其要对管理运行机制严格把关,须为投资主体多元化、组建方式多样化、管理制度现代化、运行机制市场化,用人机制灵活的“新型”研发机构,切实保证建设质量。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建设面向产业开展共性技术研发的新型研发机构,符合备案条件,统一纳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管理。

我厅将对通过审查的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对象和时间另行通知,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四、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人:张国良 0531-51751585

云平台技术支持:0531-51751080

地  址:济南市舜华路607号  250100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