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肉牛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秸秆变肉”暨肉牛建设工程的深入实施,根据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吉林省财政局《关于印发<吉林省肉牛引进和优质冻精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牧联发[2022]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申报对象
1、从国外引进母牛、种公牛的养殖企业包括合作经济组织、家庭牧场及养殖场(户)。
2、从省外引进50头以上母牛的养殖企业包括合作经济组织、家庭牧场及养殖场(户)。
二、补助标准
1、2021年4月7日—2025 年12月31日期间,申报对象从国外引进种公牛每头给予补助10000元;引进母牛每头给予补贴3000元,单个补助对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2021年4月7日—2025 年12月31日期间,申报对象从省外引进母牛年内累计达到50头以上,见犊母牛每头补助1000元。
三、实施程序
(一)企业申报
由乡镇(街)综合服务中心畜牧服务科负责组织申报,申报对象向德惠市畜牧业管理局提交补助申请,并附年度引种相关佐证材料。每年2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德惠市畜牧总站。
1、从国外引牛需提供引种企业与进口公司的合同;出口国(或育种协会)出具育种证书或系谱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增值税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从省外引进母牛需提供购销合同、省外和省内检疫证明、票据(从企业引进需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从农户引进需提供付款证明)。
(二)材料审核
由德惠市畜牧总站具体负责,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查看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核查国外引种数量及省外引进母牛产犊母牛数量等,核查结束后,将核查结果向社会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备案
由德惠市畜牧业管理局负责,将上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上报省畜牧业管理局审核备案,备案材料包括:畜牧业管理局正式上报文件、公示文件、企业申报补助相关佐证材料。
三、资金发放
由德惠市财政局将省财政厅拨付的补助资金拨到德惠市畜牧业管理局,畜牧业管理局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符合条件的肉牛引进单位。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落实好吉林省肉牛引进补助政策,成立肉牛引进补贴政策推进领导小组,组长由畜牧业管理局主管局长担任,成员单位由畜牧科、财务科、畜牧总站等组成,负责肉牛引进补助工作的组织领导,补贴政策的实施管理,资金发放等,确保政策落实落地,保证工作质量。
(二)加强项目监督
1、广泛宣传。按照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要采取网络等各种方式,做好肉牛引进补助政策宣传工作,宣传项目的内容和管理规定,要把补助政策传达到位,贯彻到位,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瞒报,确保符合补助条件的引进母牛企业都能得到应有的补贴。
2、严格审核。由市畜牧局组织,畜牧总站具体负责对申报的材料逐一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对符合补助规定的,现场拍照并留影像资料存档,审核合格的要在德惠市政府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写清项目申请(实施)单位、引进时间、地点、规模、金额以及申请补助额度等,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
3、项目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市畜牧业管理局形成正式申报文件与相关佐证材料,报省畜牧业管理局备案。
(三)建立肉牛引进补贴登记制度
由德惠市畜牧总站负责,组织建立健全肉牛引进、配种、产犊等相关记录档案,引进母牛、品种母牛、新生犊牛均要佩戴耳标,填写配种母牛基本情况登记卡。
(四)及时拨付补助资金
由财政局将补助资金拨付到畜牧业管理局,由畜牧业管理局负责将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到项目单位。
德惠市畜牧业管理局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