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关于组织申报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电商平台培育项目的通知
为有效引导电商平台实施《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标准,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电商平台培育项目的通知》,决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电商平台培育,现将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内电商平台根据《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电商平台培育项目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规定的申报条件要求,联合接受委托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电商平台应提报的项目申请书(附件2)、项目合作协议书(附件3)及实施细则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委托合作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应报送机构及人员资质证明材料,专业服务能力说明和其他要求的材料。
二、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向社会公开,三年内不再给予资金支持。
(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电商平台按要求做好申报工作。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于3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纸件(一式五份)报送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喆,电话:8519155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439号503室
邮箱:scjgzscqk@ta.shandong.cn
附件:附件1.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电商平台培育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 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电商平台培育项目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 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电商平台培育项目合作协议书.docx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