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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开展2021年石景山区“景贤计划”人才认定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打造近悦远来的人才生态,吸引集聚更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来石景山区创业和工作,助力石景山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石景山区吸引和鼓励高层次人才创业和工作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京石人才发〔2020〕2号)精神及全区人才工作整体安排,我区将开展2021年“景贤计划”人才认定申报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为在石景山区注册和纳税的企事业单位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本次“景贤计划”人才认定申报评选工作主要为高层次人才认定,人才项目评选认定另行通知。

  高层次人才认定共分五类:顶尖人才、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工作类海外高层次人才和创业类海外高层次人才。计算年龄截至2021年7月1日,回国时间截至2021年1月1日。

  参与2021“北京·景贤杯”创新创业大赛荣获一等奖的个人或团队核心成员1-2人,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可直接认定为相应类别“景贤人才”,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评选流程

  申报评选流程主要包括系统申报、审核初评、专家评审、研究审议和落实待遇等环节。人才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激励办法参照《石景山区吸引和鼓励高层次人才创业和工作计划实施办法(试行)》(京石人才发﹝2020﹞2号)(见附件1)和《“景贤计划”申报指南》(见附件2)执行,具体政策条款由区人才办负责解答。

  (一)系统申报阶段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须通过所在用人单位根据人才认定类别择一参与线上申报。用人单位登录“景贤计划”人才认定申报系统(网址:http://jx.bjsjs.gov.cn/#/loginIndex),查询详细的申报条件及材料要求(已注册用户可使用原有账户密码进行登录)。个人信息填写请于8月20日前完成,用人单位于8月31日前完成在线审核。

  (二)审核初评阶段

  1.行业主管推荐部门负责本系统、本领域内用人单位推荐人选的初审工作,确认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区人才办进行复核。

  2.召开行业初评会,确定入选专家评审阶段人员名单。初评通过的单位将纸质材料报送推荐部门,由推荐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区人才办。

  (三)专家评审阶段

  召开专家评审答辩会,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四)研究审议阶段

  召开综合评审会,研究建议人选名单,提请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落实待遇阶段

  举行认定仪式,颁发“景贤人才”证书。按照政策规定落实奖金、“景贤卡”配套服务等待遇。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用人单位要从全区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高层次人才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参与“景贤计划”申报评选工作。

  (二)大力宣传。通过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大力宣传“景贤计划”政策措施,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才及单位参与申报。

  (三)明确责任。要根据文件涉及的具体内容,建立工作责任制,在流程上严格把关,加强沟通、协调、配合,抓好工作落实。

  (四)严肃纪律。申报人、申报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主管推荐部门要对申报资格进行核查,禁止虚报。发现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已确定入选“景贤计划”人才的,取消资格待遇。

  四、联系方式

  申报咨询电话:

    顶尖人才、领军人才:88699879

    青年拔尖人才:68636979

    工作类和创业类海外高层次人才:68680604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18515291967  13261590932

    咨询时间: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30

 

  

      

                                                                   石景山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