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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建设科研项目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设局),厅直各单位,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建设领域科技进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提升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现就2021年度建设科研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内容

(一)申报软科学研究的项目,应是与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能够为行业管理决策提供科学合理依据,促进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创新的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和政策性研究项目。重点围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数字化改革、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城乡绿色发展、住房保障、未来社区建设、城乡风貌整治提升、行业治理创新等方面。

(二)申报技术开发研究的项目,应重点围绕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技术领域,主要包括建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技术、绿色建筑技术、绿色建造技术、现代建筑结构关键技术、工程施工及质量安全技术、抗震减灾技术、海绵城市技术、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与运维技术、水污染治理和水处理技术、城乡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技术、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技术、城市有机更新适用技术、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适用技术、建筑信息模型(BIM)及信息化技术等。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填写《浙江省建设科研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厅直各单位以及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要认真做好本地(单位)的申报推荐审核工作。

项目研究开发经费由申报单位自筹。

三、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并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后,于8月31日前报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杭州市文二路8号1210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造价总站科技推广室 洪纯珩,0571-88053231

    厅科技设计处 葛鑫钬,0571-87052842

 

附件:浙江省建设科研项目申报表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