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主页 > 地方资金项目 >

河北:关于征集2021年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振兴发展项目的通知

  冀工信民经函〔2021〕524号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征集2021年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振兴发展项目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
  为支持县域特色产业提升创新能力,优化集群生态,引导链式发展,省厅制定了《2021年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振兴发展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面向全省征集县域特色产业集群振兴发展项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把项目关。请各地按要求组织本地区集群项目报送相关材料,对申报流程的合规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对推荐上报项目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进行比对核验,并出具推荐报告,确保所申报项目真实有效,符合产业发展方向。
  二、不重复申报。按照财政资金不重复支持同一项目的原则,每个申报项目及提供的所有财务票据资料等,均应为首次申报省级专项资金凭证依据,已获得2021年度其他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三、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地于8月5日前,将推荐报告、项目申报材料等文件及相关资料报送省厅(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U盘或光盘),电子版正文和附件为pdf格式,表格为excel格式。
  电话:0311-87902618(兼传真)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