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依托单位:
1月21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启动了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与黑龙江相关项目指南共33项,涉及“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能源与化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人口与健康”5个领域。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项目申报组织动员
各依托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有关学部联系,准确掌握相关政策;广泛动员,组织科研人员认真研读申报通知和项目指南,做好申报政策宣讲和解读;精心组织,整合汇聚优势资源,组织科研人员积极申报与黑龙江相关的指南项目,鼓励联合长期合作的国内外高水平专家或团队,共同申报项目、培养人才,共同解决区域重大科学问题。
二、加强辅导培训与协调沟通
各依托单位要加强与省内各单位合作交流,共享项目申报的经验和做法;组织省内外相关领域高水平专家对项目申报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申请书撰写水平;认真做好项目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对申请书进行指导完善、开展项目预评审,提升项目申报质量。
三、合理安排申报进度
各依托单位要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申报通知要求,统筹安排好申报时间进度,加强对科研人员的跟踪服务,确保在申报时间截止之前高质量完成本单位项目申报工作。项目申请人要及时与单位科研管理人员联系与沟通,及时解决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有关要求
各依托单位于3月12日前将本单位项目申报情况反馈至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主要包括:申报项目涉及研究领域、研究方向、拟申报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合作单位等,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kjtxm@126.com。
在项目组织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联系。
联系人:许崇春 王福成
联系电话:0451-82632603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