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关于做好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县 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市(地)农业农村局、农垦北大荒集团有限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黑 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实施《东北黑土 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 年)》,按照《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 2021 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0〕90 号) 以及农业农村部 2021 年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的相关要求, 结合我省实际,现将项目县遴选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依据《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 年)》,以县 为单位,在 39 个东北黑土地保护重点县范围内实施。
二、申报名额
1.整建制推进项目县。哈尔滨、绥化、齐齐哈尔各推荐 1-2 个;其他市(地)推荐 1 个。
2.保护利用项目县。哈尔滨、绥化、齐齐哈尔各推荐 2-3 个; 其他市(地)推荐 1-2 个;农垦北大荒集团有限公司推荐 1-2 个 (推荐范围在 39 个东北黑土地保护重点县行政区域内)。
三、任务目标
(一)任务指标。遴选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县(市、区、场) 14 个,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其中,遴选黑土地保护利用 整建制推进项目县(市、区)5 个,每个项目县示范面积 50 万 亩以上;遴选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县(市、区、场)9 个,每个 项目县示范面积 20 万亩以上。项目资金均按照 80 元/亩匡算。
(二)工作目标。到 2024 年秋收后,黑土地保护利用项目 区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比 2021 年项目实施前提高 3%以上;旱田 耕层厚度达到 25 厘米以上,水田区 20 厘米左右;耕地质量平均 比项目实施前提高 0.5 个等级以上。
四、主要实施内容 项目县(市、区)根据本地黑土地存在的突出问题、农业生 产实际和有机资源状况,因地制宜地集成应用以下技术措施。
(一)归还有机物料,控污增肥。通过秸秆还田、增施有机 肥,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持续提升耕地基 础地力。因地制宜开展玉米秸秆翻埋、碎混、覆盖还田,水稻翻 埋、旋耕和原茬搅浆还田。推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推进畜禽 粪便堆制还田。
(二)控制土壤侵蚀,保土保肥。加强坡耕地综合防护与治 理,控制水土和养分流失,遏制黑土地退化和肥力下降。对漫川 漫岗与低山丘陵区耕地,通过等高种植、长坡改短坡、修筑等高 地埂、种植生物篱、农田侵蚀沟复垦等措施控制土壤水蚀。
(三)耕作层深松耕,保水保肥。加强风蚀沙化土地防护与 治理,开展保护性耕作技术创新与集成示范,推广少免耕、秸秆 覆盖、深松等技术,加深耕作层,增强保水保肥能力。在平原地 区土壤黏重的地块,通过深松或深翻,打破犁底层,加深耕作层, 改善黑土耕地土壤物理性状。
(四)科学施肥用药,节水节肥。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侧深 施肥等技术,以及缓释肥料、水溶性肥料、生物肥料等高效新型 肥料应用,推行病虫害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等技术措施。
(五)调整优化结构,养地补肥。因地制宜推广米豆、豆麦 等轮作模式,在适宜地区推广大豆接种根瘤菌技术,实现种地与 养地相统一。
五、申报条件
(一)地方政府重视。县级人民政府重视黑土地保护工作, 能够创新组织方式,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秸秆综合利用、农机 深松整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支持黑土地保护利用。县 级农业部门黑土地保护技术力量强,工作基础好。
(二)黑土耕地面积大。平原区县域内耕地面积 100 万亩以 上,低山丘陵区县域内耕地面积 60 万亩以上。耕地土壤类型以 黑土、黑钙土、白浆土、暗棕壤、草甸土为主,典型黑土占县域 耕地总面积的 60%以上。
(三)高标准农田有占比。选择实施的项目面积中,2019、 2020 年两年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占实施总面积的 10%以上。
(四)项目实施条件好。农机动力充足,深松耕、秸秆还田、 有机肥抛撒等机械配套。县域内畜禽养殖数量较多,规模化养殖 水平较高,畜禽粪便资源丰富,无害化处理技术成熟,能够为黑 土耕地培肥改良就近提供有机肥源。
(五)组织化程度高。当地规模化种植水平高,种植大户、 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较快,有主动参 与项目实施的意愿。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快,能够提供有机肥统 供统施、深松整地和秸秆还田等生产性服务。
(六)技术模式能落地。当地在黑土地保护利用中,有适宜 的技术,如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深松耕整地、合理轮作、坡 耕地治理等,并能因地制宜将黑土地保护技术进行集成示范,建 立相应的运行机制,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六、遴选程序 采取自愿申报与竞争性遴选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项目县。
(一)县(市、区、场)申报。黑土地保护重点县自愿申报, 以县(市、区)人民政府名义提交相关材料,
(二)市(地)级推荐。市(地)农业农村局按照东北黑土 地保护重点县名单和申报条件,严格审核把关,按照名额排序推 荐。市(地)农业农村局、农垦北大荒集团有限公司向省农业农 村厅正式行文报送推荐意见。
(三)省级评审。省农业农村厅根据市(地)农业农村局和 农垦北大荒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意见,采取现场答辩、专家评审、 厅主任办公会、党组会审定,确定项目县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 无异议的,会同省财政厅向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正式行文报送。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地)农业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制 定具体工作方案,组织土肥、栽培、畜牧、农机、财审等领域专 家,认真开展评审,确保遴选工作顺利开展。
(二)严格审核把关。市(地)农业农村局按照本通知要求 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在评审中要严格把关,加强监督,杜绝弄虚 作假和循私舞弊行为,确保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明确时间进度。市(地)农业农村局和农垦北大荒集 团有限公司应在 2021 年 1 月 8 日前完成评审推荐和申报工作, 正式行文报送项目县名单,随文附项目县可行性报告等相关材料 (一式 5 份)。同时发送电子版。
(四)联系人。 省农业环境与耕地保护站 赵雷, 电 话 : 13304570996 0451-82310542,电子邮箱:hljstfgl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