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关于做好青海省“黄河•河湟文化”惠民消费季文旅活动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文旅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青海省进一步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0〕35号)、《青海省“黄河·河湟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方案》(青政办函〔2020〕98号)精神,充分发挥文旅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组织在促进文旅消费工作中的示范性、带动性和辐射作用,进一步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文旅消费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开展青海省“黄河·河湟文化”惠民消费季文旅活动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坚持“先实施后补助,不重复扶持”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实行自主申报。
二、申报范围
主要面向纳入《青海省“黄河·河湟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方案》(青政办函〔2020〕98号)中主题活动和社会征集活动的文旅活动。
三、申报对象
申报主体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文旅经营资质、依法诚信开展业务的文旅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组织;
(二)依法纳税诚信经营,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三)近两年未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机关处以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 无重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四)申报活动需纳入《青海省“黄河·河湟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方案》(青政办函〔2020〕98号)中且已经实施,具有较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四、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书面申请报告(函)、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
(二)申报单位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活动方案(包括活动基本情况、主要举措、优惠措施、活动预算等);
(四)活动总结(包括活动开展情况、参与人次、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建议和改进措施);
(五)活动决算报告及经费使用明细表;
(六)相关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企业和法人征信报告;
2. 活动相关合同;
3. 支出凭证;
4. 活动其他佐证材料。
(以上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分别装订成册,于2020年12月22日(以邮戳时间为准)前提交至产业发展处,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程序
由活动主要实施单位自主申报,多个实施单位的明确一家申报主体。
(三)有关要求
1. 实行一个单位一次补助,同一活动不得重复申报;
2. 对未开展活动的单位原则上不予补助;
3. 对厅本级举办、市州文旅部门配合全省开展的配套活动、常规性活动等不予补助,对已经或将通过其他途径申请获得资金的活动不予补助;
4. 获得补助资金的单位需提供对应金额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所获补助资金的相关税收事宜由获得方自行依法申报、缴纳;
5. 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申报情况与实际不符的,将取消补助资格,并取消两年内(2021年、2022年)省级文旅产业有关项目资金的申报资格。
6. 对于弄虚作假、伪造材料的单位,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将其纳入失信主体记录并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实施失信联合惩戒。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 敬,0971-8230238,18297292758
地 址:西宁市黄河路156号
邮 编:810000
电子信箱:qhcyfzc@163.com <mailto:qhwhc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