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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省属科研机构,市(州)级政府所属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

为加强我省科研机构创新能力、成果转化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根据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工作部署,按照《贵州省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现将2021年度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一)省属科研机构

(二)市(州)级政府所属科研机构

(三)符合《贵州省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办法(试行)》支持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

二、支持方向

(一)基础科研类

支持科研机构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需求开展种质资源库、基因库、科学数据等各类基础资源库建设,开展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提升科研机构基础科研能力和原创能力。

(二)成果转化类

引导科研机构围绕农村产业革命十二个特色优势产业、 十大工业产业、 服务业创新发展十大工程等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通过产学研合作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企业发展,带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企业竞争力。

(三)公共服务平台类

支持科研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开展公共创新服务平台和服务能力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多样化服务。

(四)改革试点示范

重点支持2家左右科研机构以项目为载体,开展改革试点示范,落实科技成果处置、科研经费管理、薪酬分配等方面的改革举措,探索完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人才培养激励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等,在创新驱动发展上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新模式和新途径。

三、申报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1.《贵州省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申报书》。

2.《贵州省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可行性研究报告》(适用于成果转化类)。

3.《贵州省科研机构创新能力提升三年规划》(适用于基础科研类和公共服务平台类)。

4.《贵州省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

5.《新型研发机构情况表》。

(二)申报时间要求

2020年11月10日-11月25日。请申报单位于申报受理时间内,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新型研发机构还需提交《新型研发机构情况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215529570@qq.com。逾期不予受理。

(三)限报要求

承担2020年度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单位不能申报;承担了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到期未验收的单位不能申报;每个单位限报一个项目,多报不予受理。

(四)其他要求

对开展农业类成果转化方向的科研机构,鼓励联合科技特派员面向基层开展成果转化,重点突出体现科技支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可持续发展,形成基层农户持续稳定增收的机制。

项目申报咨询电话:尹健,0851-85826781

新型研发机构咨询电话:张思磊,0851-85863578

 

附件:

       附件1:贵州省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申报书.docx

 

        附件2、贵州省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docx

 

        附件3、贵州省科研机构创新能力提升三年规划提纲.docx

 

        附件4:贵州省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附件5:新型研发机构情况表.docx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贵州省财政厅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