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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第二批 省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98号),大力推进“企业上云”三年行动计划,强化星级上云企业建设,现组织开展 2020年度第二批省星级上云企业培育认定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企业在江苏省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二)上云形式。三星级上云企业应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的形式上云;四星级和五星级上云企业可通过采购公有云服务(工业互联网平台)、自建私有云或以混合云等形式上云。

(三)申报要求。星级上云企业具体申报要求详见《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0年版)》(苏工信融合〔2020〕85号)。

二、申报流程

(一)企业申报。申报企业须严格按照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附件1、2)要求如实提供相关材料,确保项目和申报材料真实、客观,并于11月25日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属县(市、区)工信局。

(二)审核报送。近期,我们对省星级上云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了优化,本批次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审推荐工作均须通过该平台线上开展。

1、县(市、区)审核报送。请各设区市工信局组织辖区各县(市、区)工信局于11月26日开展申报项目审核,并在省星级上云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上录入企业电子版申报材料。

2、三星级上云企业认定。三星级上云企业由各设区市工信局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组织认定,并于12月10日前,将经本地工信局组织申报、评审、公示、公布等严格工作程序形成的认定企业项目材料线上报送省工信厅(同时将项目认定报告纸质盖章版1份邮寄至省工信厅)。

3、四星级、五星级上云企业推荐和认定。四星级、五星级上云企业由各设区市工信局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组织申报、初审、推荐,并将推荐参评的项目材料线上报送省工信厅(同时将项目推荐报告纸质盖章版1份邮寄至省工信厅)。省工信厅将于年底前完成四星级、五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工作。

三、其他事项

1、请各地工信局根据《江苏省星级上云企业评定工作指南(2020年版)》,对照《2020年全省企业两化融合工作要点》任务指标,抓紧做好本地星级上云企业培育组织、发动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请各地工信局组织相关单位严格根据本次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内容、格式等要求和规范,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项目申报材料的准备、录入、审核、报送等工作。

联系电话:025-82288061(省工信厅两化融合推进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

 

 

 

   附件: 1.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三星级)
       2.星级上云企业申报材料(四、五星级)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11月6日

 

 

 

附: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第二批省星级上云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