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局、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践行新发展理念,贯彻以大数据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贵州省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振兴方案》《贵州省煤矿智能化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5年)》等文件精神,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瞄准“新基建”应用场景,以信息网络为基础,以技术创新为驱动,现发布2021年贵州省科技支撑计划“煤矿井下5G应用研究及示范”重点项目申报指南。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紧扣贵州省委省政府关于煤炭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接续“贵州省煤矿机械化/智能化改造领域技术榜单”“贵州省煤炭智能采掘技术榜单”,探索5G网络及技术在煤矿井下应用研究及示范,以新一代通讯技术进一步促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实现系统智能化向智能系统化转变,打造科技与产业融合典范,促进煤炭工业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发展。
二、主要任务
立足我省煤矿现有机械化、智能化基础,利用5G技术“大带宽、低时延、广连接”的特点,解决现场实时数据采集量不断增多、自动化/智能化设备操控指令传输时限不断缩短、多系统海量传感器并网需求不断增加的问题。完成煤矿井下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研究煤矿“人机物”标识解析体系,建成煤矿时间敏感网络,引入边缘计算,使信息处理具备云边协同能力。从5个方面开展研究及示范应用:一是井下5G高清语音通话,验证5G网络与公共网络的连接与通讯。二是井下人员精准定位,探索5G网络条件下的融合定位,为最终实现设备定位奠定基础。三是基于5G传输的高清视频监控和AI图像识别分析,验证5G网络传输能力,应用于AI对可疑、危险行为的实时识别并智能预警。四是井下设备5G无线控制,研究主要设备采用5G无线控制的方法,研制5G传输终端设备。五是井下5G+机器人巡检,在现有成熟巡检机器人上增加5G控制模块,探索解决无线控制问题。
针对上述5个支持方向,本指南采取“定场景、定经费、定任务”的方式,拟选取5个优强煤矿分别开展应用研究及示范,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国家煤矿智能化建设示范矿井、“贵州省煤炭智能采掘技术榜单”中榜煤矿。探索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在我省煤炭行业的研究及应用,实现关键技术、拳头产品、龙头企业、领军人才“四个培育”重大突破,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保障煤矿安全生产。
三、申报方式和时间
本申报指南为省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按照《省科技厅权责事项运行规定(暂行)》(黔科通〔2020〕63号)有关要求,每个支持方向可根据实际设置课题。相关指南及要求详见附件。
(一)申报方式
项目实行网上申报,须通过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l.kjt.guizhou.gov.cn)申报。在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申报后,无需再提供纸质申报材料。
(二)申报时间
管理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10月27日0时-12月11日24时。请各单位严格按规定时限完成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注册
第一次申报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需先行在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在管理系统注册过的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需按要求如实补充完善单位管理员及联系方式、研发投入及专用账建立情况等信息,并经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项目申报。本次项目申报单位为申报主体。
(二)申请人注册
第一次申报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的个人,需本人在管理系统注册个人账号,并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经其所在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使用。本次项目申请人为项目行政总指挥。
(三)申请书填报
项目申请书须由项目申请人(即项目负责人)本人填写。项目申请人登录管理系统,根据指南要求,按照提示,选择“2021年度贵州省科技支撑计划‘煤矿井下5G应用研究及示范’重点项目”,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并下载申请书中项目参与人员签字页,须经所有项目参与人员签字。确因项目实施需要,将非申报单位全职在职人员作为申报项目申请人的,申报单位须与其签订同项目执行期相对应的聘用合同或合作协议,明确在项目申报单位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8个月。上述签字页、合同或协议等佐证资料,连同其他附件材料一并上传至管理系统,并对项目申请书内容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申报单位审核
申报单位管理员应在申请人提交项目申请后的24小时内完成网上审核,对通过审核的申报项目,下载申请书单位盖章页,盖章后上传至管理系统,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一般为主管单位),再由主管部门审核推荐至省能源局。如无主管单位可直接推荐至省能源局。
(五)省能源局推荐
省能源局登录管理系统,根据指南要求,对各单位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网上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申报项目推荐至省科技厅,不得拒绝推荐。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申报项目,应说明理由。省能源局只进行网上审核推荐,不对推荐的申报项目进行签字和盖章。申报项目一旦推荐提交至省科技厅,不得退回修改。
(六)形式审查
项目申报结束后,省科技厅按照《省科技厅权责事项运行规定(暂行)》、申报指南要求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通过管理系统将形式审查结果及时反馈项目申请人,同时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项目予以受理,进入评审环节。未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项目,省科技厅在通过管理系统向项目申请人反馈形式审查结果时说明具体理由。项目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管理系统向省科技厅提出复审申请。
省科技厅将于申报截止日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和受理工作。
五、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贵州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煤炭企业,并作为申报主体牵头申报。
2.申报单位应具有稳定、高素质的研究和管理团队,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技术基础和设备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备配套资金保障能力和良好信誉。
3.申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机构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有研发投入且按规定进行年度会计核算。
4.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报。牵头申报单位须提供与各参与单位之间存在合作关系的合同或协议,且在申报书中事先明确各方权责、任务分工、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等。申报时,须将完整的合作协议或合同等佐证材料上传至管理系统。
六、其它事项
1.项目内容审查贯穿项目申报、评审、立项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省科技厅权责事项运行规定(暂行)》、申报指南要求的,或申报材料虚假的,视情况给予不受理、取消评审、取消立项等处理。申报项目一经受理,原则上不得更改申报单位、申请人等重要内容。
2.项目申请人申报2021年度贵州省科技计划(不含科技平台及人才团队建设计划、后补助)项目不得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报本年度省科技厅科技项目不超过2项。申报截止日,主持承担有在研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2项(含2项)以上,或主持承担有到期未验收(含申请延期到期)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含科技平台及人才团队建设计划,不含后补助类项目)的人员,既不得作为项目申请人申报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也不得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贵州省科技计划项目。
3.项目申请人在填报前,请认真研读《省科技厅权责事项运行规定(暂行)》、申报指南等内容。在管理系统填报和提交项目申请书时,务必确保项目申请书内容填写完整,附件材料上传后务必逐项检查类别、名称是否一致,避免出现附件材料类别对应错乱、名称错误、缺项少页、页面不清晰、文件无法打开等问题,影响项目受理、评审。
4.省科技厅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本次项目申报事宜。
七、咨询服务
1.指南技术咨询
高新技术处,杨璟,0851-85829721
2.项目受理咨询
科技项目管理处,唐飞,0851-86987256
3.研发投入及辅助账咨询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朱文琳,0851-85834948
4.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技术问题咨询
贵州省科技信息中心,梁正华、赵福焱,0851-85817379
5.申报协调综合咨询
战略规划处,任圆,0851-85815610
附件:2021年度贵州省科技支撑计划“煤矿井下5G应用研究及示范”重点项目申报指南.pdf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贵州省能源局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