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主页 > 政策法规 >

2019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丰台轨道交通前沿研究联合基金拟资助项目 公告

京科基金字〔2019〕73号

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丰台轨道交通前沿研究联合基金2019年项目申请期内,共接收项目申请74项。经初步审查、项目初评/通讯评审、会议评审、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丰台轨道交通前沿研究联合基金管理小组第三次会议审定,决定拟资助重点研究专题4项,前沿项目20项,拟资助总经费975万元。拟资助项目详细信息见附件1。

现将以上项目予以公告。

根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及《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实行公告异议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2019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丰台轨道交通前沿研究联合基金拟资助项目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均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提出异议(格式见附件2)。

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申请,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形成1个完整的PDF格式文件,并以“依托单位名称+申报编号”命名,于2020年1月5日16时前发送至bjnsf04@kw.beijing.gov.cn,逾期不受理。纸质申请材料盖章原件请依托单位留存备用,依托单位应当对所提交异议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申请,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签名,扫描形成1个完整的PDF格式文件,并以“姓名+申报编号”命名,于2020年1月5日16时前发送至bjnsf04@kw.beijing.gov.cn,逾期不受理。纸质申请材料盖章原件请申请人留存备用。

异议按照相关规定核查处理。

联 系 人:郭凤桐,王军勇

联系电话:66154813,88491860

附件:

1.2019年度轨道交通联合基金拟资助项目名单.docx

2.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拟资助项目异议表.docx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