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序号 |
省份 |
试点县 |
1 |
北京市 |
顺义区、大兴区 |
2 |
天津市 |
武清区、西青区 |
3 |
河北省 |
围场县、平山县、曲周县 |
4 |
山西省 |
高平市、蒲县、万荣县 |
5 |
内蒙古自治区 |
杭锦后旗、科尔沁右翼前旗 |
6 |
辽宁省 |
喀左县、凌海市 |
7 |
吉林省 |
舒兰市、通化县、和龙市 |
8 |
黑龙江省 |
肇源县、兰西县 |
9 |
上海市 |
崇明区、松江区 |
10 |
江苏省 |
邳州市、泰州市姜堰区、 如皋市、常州市新北区 |
11 |
浙江省 |
安吉县、台州市黄岩区 |
12 |
安徽省 |
颍上县、岳西县、休宁县 |
13 |
福建省 |
平和县、武夷山市、永泰县 |
14 |
江西省 |
丰城市、万载县、泰和县 |
15 |
山东省 |
滕州市、齐河县 |
16 |
河南省 |
宝丰县、济源市 |
17 |
湖北省 |
咸宁市农高区、宜昌市夷陵区、 大冶市、十堰市郧阳区 |
18 |
湖南省 |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澧县、浏阳市、新宁县 |
19 |
广东省 |
东源县、恩平市、德庆县 |
20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钟山县、田东县 |
21 |
海南省 |
三亚市崖州区、东方市 |
22 |
重庆市 |
璧山区、开州区、武隆区 |
23 |
四川省 |
荣县、成都市青白江区、泸县 |
24 |
贵州省 |
凤冈县、松桃县、金沙县 |
25 |
云南省 |
新平县、曲靖市马龙区、大理市、弥勒市 |
26 |
西藏自治区 |
仲巴县、白朗县 |
27 |
陕西省 |
渭南市华州区、洋县 |
28 |
甘肃省 |
高台县、广河县 |
29 |
青海省 |
刚察县、湟源县 |
30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青铜峡市、中宁县 |
3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特克斯县、奇台县 |
32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第八师石河子总场、第六师共青团农场 |
注:省级先行区选择2个县、地市级先行区选择1个县开展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
附件2
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方案
(2020—2022年)参考提纲
一、建设背景
(一)农业农村概况
简要描述试点县地理区位,耕地、水、气候等自然资源特点,以及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状况等。
(二)农业绿色发展情况
概括阐述试点县在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方面所开展的主要工作、取得成效及存在的技术、管理、政策、推广等问题。
二、总体思路与目标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结合当地实际,提出建设支撑体系、推动农业绿色发展的总体思路。
(二)建设目标
1.总体目标。明确通过3年努力,在绿色生产技术、绿色发展标准、绿色产业延伸、绿色生产经营体系培育、绿色发展政策创设、绿色数字农业等方面实现的预期目标。
2.分年度目标。分年度提出2020—2022年每年的支撑体系建设目标,具体到成果名称,要与年度任务推进计划相匹配。
三、重点任务
根据地域特点和突出短板,对主要内容进行细化落地,提出试点县重点探索的工作内容、能够解决的技术政策和制度难题,突出以技术为核心,明确每一项技术应用试验的目标、地点、规模、工作内容、操作要点以及责任单位等,确保重点任务可操作可实施。
(一)技术应用试验
1.技术应用试验
(1)试验目标。阐述该应用试验的研究思路、预期目标等。
(2)试验内容与要点。描述开展该技术应用试验的总体设计、实施步骤和流程等。
(3)实施地点与规模。阐述该应用试验的具体实施地点、现状及实施规模。
(4)承担单位。明确该技术应用试验的承担单位,说明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如多项技术应用试验由同一个单位承担,可汇总来写。
2.技术应用试验
内容同上
………………………
每个试点县开展技术应用试验2—4项,以此类推。
(二)建立长期固定观测试验站
1.数据框架。归类说明观测指标的一级、二级指标构成、定义等,列出框架表。
2.指标及获取。明确观测试验站观测指标及其点位布设、获取方法、观测频率等。
3.数据分析。简要描述运用观测数据可以分析得出的主要内容、方向或支持结论等。
4.依托单位。明确观测试验站的依托单位,说明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三)………………………
四、进度安排
按照轻重缓急、循序渐进的原则,综合考虑任务完成难度、所需时长等,将重点任务分解到2020—2022年的各个年度,明确每个年度的任务安排。
(一)2020年任务安排
………………………
(二)2021年任务安排
………………………
(三)2022年任务安排
………………………
可同时列表展示。
五、经费估算与筹措
(一)经费需求与估算依据
根据重点任务内容,从设施建设、设备购置、专用材料购置以及委托业务等方面,对经费需求进行估算,说明估算依据,并列出重点任务投资估算表和年度资金安排表。
(二)资金筹措
综合考虑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试点县财政能力,列出支撑体系建设经费筹措渠道。
六、效益分析
结合试点县实际,分析支撑体系建设所产生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若有),特别是要合理展望支撑体系建设对当地和本省(区、市)农业绿色发展的推动促进效果。
七、保障措施
从组织领导、资金整合、技术支撑、监督管理和绩效考核等方面,明确技术依托单位与专家名单,确保支撑体系建设取得预期成效。
附件: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规〔2019〕61号.C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