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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省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川经信信息化函〔2019〕751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9〕19号),围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能源化工五大支柱产业,加快打造全省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我厅决定组织开展2019年省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平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在四川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项目实施、可持续发展能力以及良好的社会信用。

    (二)申报单位应符合《四川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平台申报能力要求》(见附件1)。

 (三)支持联合申报,牵头申报单位必须为平台的实际运营主体,平台为竣工或在建项目。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

 申报单位填写《2019年省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平台申报书》(见附件2),并报所在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单位对所报文件及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二)市(州)推荐。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地申报组织、材料初审及推荐工作,并于2019年11月22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2份及电子版、《2019年省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平台申报信息汇总表》纸质版1份和电子版(见附件3)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化处。电子版统一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三)省级评审。

 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组织开展项目评审、名单公示、结果发布等遴选工作。评审方式包括书面评审、专家答辩、现场考察或技术评测等。入选平台试点期为2年。

三、支持政策

(一)本次入选的试点平台将作为重点培育对象,纳入省级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库,优先向国家推荐。根据试点情况,择优升级为省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示范平台。

(二)加强对试点平台成功经验、最佳实践的总结提炼,组织开展系列培训会、经验交流会和现场会。加大新模式、新业态等方面的经验交流和宣传推广,推动形成“建平台”和“用平台”协同推进、良性循环的生态体系。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经济和信息化厅信息化处  郑辽川

联系方式:028-86263053

电子邮箱:315391377@qq.com

 

附件:1.四川省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平台申报能力要求

                2.2019年省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平台申报书

                3.2019年省级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试点平台申报信息汇总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