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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认定2019年度申报指南

根据《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浦科经委规〔2019〕1号),结合本年度企业研发机构认定工作情况,现发布2019年度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申报指南。
一、申报时间
2019年度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申报网上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7日。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工商注册地、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的企业。
2、上一年度企业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或从业人数100人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
3、经税务部门核定的上一年度研发费加计扣除额达300万元以上。
注:申报企业在新区相关征信、监管平台中的信用、风险等评定等级为C级以上。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需同时进行电子申报和书面材料申报:
(一)网上申报
1、申报单位访问浦东新区企业财政政策服务平台(网址:http://211.136.105.154/web/),通过法人一证通登录系统进行项目申报;
2、点击“企业申报”进入“研发机构认定”在线填写申报表格,上传附件材料,附件以PDF格式上传并且方向保持正向一致且清晰可见;
3、经网上审查通过后,在线打印书面材料。
(二)提交书面材料
申报企业将申报表格及附件材料打印加盖企业公章后,一式一份报送受理部门。报送的书面材料签章齐全并与网上提交的电子文档内容一致的方为有效申请。书面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浦东新区企业研发机构认定申请表。
2、企业近期完税证明复印件。
3、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4、经税务部门确认的上一年度所得税申报表、可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归集表等相关材料。
5、截屏材料: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成功页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等页面。要求以上截图界面要全屏且清晰。
6、企业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及其它可以证明企业研发机构研发能力的材料。
(三)装订要求
纸质申请书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装订平整,勿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凸出棱边的装订方式;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资料排序应按前申请书、后附件材料(应附清单)装订成册。凡附件所涉复印件,每份第一页加盖单位公章。
申报材料确保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5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的认定申请。
四、联系方式
浦东新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80号浦东新区科经委窗口
联系电话:68542222*88255 82128
技术支持电话:15702125786
报送时间:工作日09:00~11:30;13:30~16:30
注:受理部门不接受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上海市浦东新区科技和经济委员会
2019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