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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常州市政策引导类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辖市(区)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实省、市科技工作精神,贯彻《常州市“十三五”科技创新规划》,推进常州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长三角特色鲜明的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现启动2019年常州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支持重点

围绕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的战略部署,开展企业创新、产业创新、区域创新、科技人才、创新治理等方面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为我市高质量工业明星城市建设提供决策咨询和参考。

二、指南内容

(一)重点项目

9001常州市“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预研。

9002提高我市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的路径及策略研究。

9003加快人才创新创业科技扶持政策研究。

9004常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创新能力提升策略研究。

9005中以常州创新园创新生态建设路径及策略研究。

9006常州市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培育策略研究。

9007常州市科技服务业发展路径及策略研究。

9008常州市科技创新政策执行情况评估与对策研究。

(二)面上项目

9009高质量发展和产业创新。重点包括:常州市新型产业技术集成创新试点研究(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半导体、生物医药、新材料)等。

9010企业创新与载体建设。重点包括: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路径与案例研究;高水平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及能力提升研究;专业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众创社区发展模式和运行绩效研究等。

9011体制改革与创新治理。重点包括:常州科技体制改革重大问题和创新管理研究;常州市与国内外典型地区创新对标研究;科研伦理道德问题研究;科研诚信体系建设对策研究等。

9012科技人才与成果转化。重点包括:新形势下高层次人才国际化招引机制研究;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与收益分配管理机制研究;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科技成果内部转化与收益分配管理机制研究等。

9013区域创新与创新生态。重点包括:推进创新国际化相关问题研究;常州市科技创新资源统筹集成路径与机制研究;市场机制下市、区创新一体化路径及方案研究等。

(三)组织方式

1.重点项目。采用定向委托的方式组织,前资助方式支持。网上申报时,请注意选择“软科学研究(前资助)”进行申报。

2.面上项目。采用限额申报的方式组织、竞争择优的方式立项,后补助方式支持。所有立项项目于本年度10月底前提交项目研究成果,经综合评审后择优下达资助经费,支持强度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项。网上申报时,请注意选择“软科学研究(后补助)”进行申报。

3.面上项目限额分配。常州大学推荐名额不超过13项,江苏理工学院、常州工学院、河海大学常州校区推荐名额各不超过10项;市委党校、各在常高职院校推荐名额各不超过3项;其它市直属单位推荐名额各不超过1项。其余面上项目属地化管理,武进科技局推荐名额不超过12项(其中科教城管委会不超过5项,常州经开区、武进高新区各不超过2项),其余辖市区科技局推荐名额各不超过3项。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常州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中溧阳市、常州经开区只能申报指导性项目。

2.申报单位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条件和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自筹资金。

3.第一承担单位必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

4.同一企业同一年度最多申报一项本类计划。

(二)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本年度无较长时间出国交流或其它影响课题进度的计划安排,课题组成员相对稳定。

2.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并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所申报的项目。

3.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

(三)申报项目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方向。应明确提出具体调研计划或实证分析方案,实施方案必须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

2.项目研究成果至少需提供一篇研究报告。研究报告在提交前需完成文稿查重检测,以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检测为准,全文重复率应在20%以下。引用或提供的数据应以2018年数据为主,并保证真实性和权威性。主报告字数应控制在2万字以内,且包含调研记录。在完成主报告的基础上,凝炼出3000 -5000字之间的的报告摘要。

(四)优先支持类

1.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可为政府创新决策提供重要依据的项目。

2.优先支持高端人才牵头的项目。

3.优先支持能为完成任务提供充足自筹资金的项目。

(五)限制申报类

1.有应结未结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承担单位,该单位本年度不能申报。

2.一年内有总结结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能申报;两年内有终止、撤消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该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能申报。

3.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该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能申报。

4.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在市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

5.已经获国家、省、市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六)其他有关事项

1.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负责人、项目申报单位均须在项目申报时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各自承诺事项和违背相关承诺的责任,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计划项目。

2.在项目申报、立项和实施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学术剽窃、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常科发〔2014〕267号)作出相应处理。

3.各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严格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对于违反要求弄虚作假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扣减明年的项目申报限额。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1.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要确保书面材料与网上材料的一致性。

2.新申报单位须注册,由市科技局审核通过方可登录。项目申报系统5月5日开放。

(二)网上申报

通过“常州市创业创新服务平台”(www.czcycx.com)首页上的“2019年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链接,进入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kjj.changzhou.gov.cn),点击“科技服务大厅”的“企事业单位入口”,点击“新版科技管理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科技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填写并上传材料。

高等院校与医疗机构的法人用户,登陆系统后,在右上角点击“下属用户”菜单,建立下属用户后进行项目申报。

(三)书面材料

1.项目信息表、任务书摘要(或可研摘要、实施情况报告摘要)、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表和企业科技发展报告(在市科技服务平台中在线填写)。

2.设计任务书(或项目申报书、可研报告、实施情况报告,格式请到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财务报表、相关支撑材料。

3.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申请使用科研诚信承诺书(每个项目应提供一份按固定格式填写的承诺书,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应亲笔签名;承诺书经扫描后上传至系统,纸质材料不要和申报材料装订在一起,单独提交至项目受理中心。承诺书格式请到常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

4.申报项目需经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在市科技服务平台中生成并打印带水印的书面材料。

(四)申报推荐

1.常州大学、江苏理工学院、常州工学院、河海大学常州校区直接申报至市科技局。市属单位分别由各主管部门推荐,其余单位按属地化管理,分别由各辖市区科技局负责推荐。市科教城、武进国家高新区、省西太湖高新区的项目由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与武进区科技局会商后再推荐至市科技局。

2.项目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网上确认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请各申报单位仔细填报,请各主管部门认真把关。

(五)材料报送

1.本类计划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17:00,逾期将无法提交或推荐。

2.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项目受理中心(常州市钟楼区广化街1号金谷大厦9层),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常州市科技信息中心项目受理中心 :水洁惠、吴娟、朱靖海

联系电话:88101380  88119160  88105072

市科技局科技评估处 :曾广彪

 联系电话:85681532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常州市财政局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