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复核第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的通知》(工信厅联产业函〔2019〕78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产业〔2016〕10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可组织企业根据情况自愿申请。单项冠军示范企业需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示范企业9项申请条件,单项冠军产品除“特定细分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全部业务收入比重在70%以上”不作要求之外,其他条件同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具体申报材料详见附件。
二、支持各区建立单项冠军储备库,将达到“单项冠军培育企业”条件及具备单项冠军潜力的企业纳入培育工作范围,并推荐优秀企业至市级储备库,建立梯度培育体系。
三、请各区组织第一批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及培育企业进行评估复核,复核事项及申请表详见附件。第一批培育企业如自评达到示范企业条件的,可另行提出晋级为示范企业的申请,按新申请第四批单项冠军程序和要求进行。
四、请各区按照《通知》和《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组织有关企业进行申报,并对申请企业、产品进行初步论证、择优推荐,确保推荐质量。对企业的独立法人地位、有无环境违法记录等予以重点把关。对第一批复核工作认真组织初审。
五、请各区于2019年5月30日前,将正式上报文件(加盖公章)及推荐企业相关材料及复核企业材料(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一份)报送我局。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4月26日
(联系人:规划处 邹根红;联系电话:55578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