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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山西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科技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创建一批具有山西农业产业特色、优势明显、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根据2019年省委一号文件精神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意见》(晋政办发〔2017〕108号)部署,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山西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以下简称省特优区)创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主导品种选择。各地要以国家发改委、原农业部、原国家林业局《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规划纲要》(农改农经〔2017〕1805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意见》(晋政办发〔2017〕108号)对重点品种(类)和区域布局的总体要求为指导,立足本地产业发展实际,综合考虑市场消费需求,围绕我省杂粮、畜牧、蔬菜、鲜干果、中药材等优势产业,自主选择特色主导品种进行申报。原则上,创建省级特优区的主导品种,要求产业规模名列全省前三位,特色主导品种在全国具有较强代表性和竞争力,具备发展“山西第一、全国有名”特色产业的基础条件。
(二)创建区域布局。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申报,市级区域内特色主导品种相同、产业基础相似、产业链条衔接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完善的相邻县也可联合申报。已经成功申报创建 “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第一批创建“山西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的县不再参与同类品种申报创建,区域整体成功申报创建所辖县只能按细分品种申报创建。

(三)申报基本要求。拟申报的“省级特优区”,应符合《山西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条件》(附件1)中的创建条件,并达到以下要求:一是特色主导品种质量效益竞争力突出。产业资源特色鲜明、品质优势明显、生产历史悠久,是当地特色主导产业。产品市场认可度高、特色主导产品产量在省内排名前三,在全国具有较强代表性和竞争力。二是市场培育和品牌建设有力。产业发展规模适度,产加销、贸工农一体化协调推进,特色主导产品市场供销稳定,市场主体创新能力强,市场管理机制健全,拥有一定影响力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特色主导产品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登记。三是推进措施务实具体。申报主体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特色产业发展,在产业支持保护、持续发展和品牌创建等方面措施有力,取得良好成效。县级安排省特优区建设财政资金300万元以上(贫困县不做要求)。四是引领示范作用突出。在特色产业生产基地、加工基地、仓储物流基地,科技支撑体系、品牌建设与营销体系、质量控制体系等方面示范作用明显,对特色产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具有以特色主导产品生产经营为主要业务的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林业重点龙头企业或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五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发展政策要求。特色农产品种养要符合农业、环境保护、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法律法规,以及产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要求。大棚房问题全部按时彻底整改完成。

二、申报安排

(一)申报数量。第二批省级特优区共申报15个(其中深度贫困县所在市推荐2个,其他市推荐1个)。今年全省评选创建省级特优区5个。

(二)申报程序。省级特优区创建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创建工作具体由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以县(市、区)为申报单位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书面申报;市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或农业农村、林草主管部门审核遴选,择优推荐。区域性联合申报的由所在地级市人民政府书面申报。

(三)申报材料。省级特优区申报主体需填写《山西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书》和《山西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基础数据表》(附件 2、附件3),并提供有关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市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纸质材料一式5份及电子版于 2019年5月10日前报至省农业农村厅。

三、创建与认定管理

(一)组建专家评审组。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组织选择熟悉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支持政策、长期从事特色产业发展研究、掌握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形势的专家组建省级特优区评价专家委员会,按照省级创建条件(见附件1)负责对创建主体予以评价。
(二)开展竞争性答辩。评价专家委员会听取各申报单位可行性报告和答辩,根据答辩情况进行现场打分。综合考虑申报材料、基础条件、专家意见、答辩得分等因素,确定拟创建名单,报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在省农业农村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三)创建认定发布。公示无异议后,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发文确认第二批山西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名单。经过一定时期创建,达到认定标准的,给予“山西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称号并授牌,区域内经评估授权的经营主体生产的指定特色农产品可以使用该称号。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林业局)、科技局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自愿原则,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二)严把材料质量。各市要择优选择品种和区域,严格审核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市要迅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科学确定推荐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送。对于数据不实、材料不全或滞后报送的将不纳入本次申报创建范围。
省农业农村厅市场与信息化处:
  联 系 人:周  敏   高玫玫
  联系电话:0351-8235067  13935149330  18636733754
  电子邮箱:sxnytscc@126.com
省林业和草原局改革发展处:
联 系 人:周  浩    张  茹
联系电话:0351-4124198  15034118009  18903543416
电子邮箱:sxlycyfzc@163.com
附件:1.山西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条件
2.山西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书
3.山西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基础数据表
4.各市省级特优区申报控制数
5.山西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申报联系人表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山西省科技厅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