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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上海市2019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沪科〔2019〕127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根据《上海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特发布2019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一、征集范围 
   
  本指南聚焦与技术转移有关的机构、平台、渠道、载体的功能建设,推动建立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协作网络化的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支持重点为: 
   
  方向1.技术转移专业服务能力建设。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在技术搜索、技术评估、技术概念验证、技术投融资等专业服务能力方面,形成独特服务模式、特色服务产品与核心竞争力。支持基于企业开放式创新的专有创新平台建设,与中国创新挑战赛(上海)活动结合,为企业释放创新需求、利用外部创新资源解决需求提供平台服务支撑。 
   
  方向2.国际技术转移渠道建设。支持技术转移机构“走出去”,承接当地有影响力的展览展示活动,构建国际技术转移协作和信息对接平台。 
   
  方向3.科技成果转化载体建设。申报项目需经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推荐。优先支持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域、城市更新与转型升级区域、科技创新策源要素集聚区域等的项目,各区政府需承诺对本辖区内项目给予不低于市级资助经费的配套政策支持,重点支持以下载体建设。 
   
  (1)大学科技园成果转化能力建设。支持本市大学科技园聚焦“创业孵化+技术转移”功能,创新机制,打造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师生创新创业的首先承载地。 
   
  (2)区域创新创业特色集聚区建设。重点支持建设若干创新资源丰富、产业集群明显、创新服务完善、生活配套齐全的创新空间,提升区域产业集聚度、资源聚集力、双创活跃度、持续发展力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执行期限: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经费额度:非定额资助,每项资助额度不超过其自有建设经费。 
   
  方向1、2、3(1)支持额度不超过270万,第一年资助不超过90万,前补贴;第二、三年根据服务能力与绩效给予不超过90万元/年的后补贴。 
   
  方向3(2)支持额度不超过600万元,第一年资助不超过200万元,第二、三年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实施效果给予不超过200万元/年的资助。 
   
  二、申报要求 
   
  除满足前述相应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独立法人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受聘于项目申报单位,受聘期覆盖项目实施周期。 
   
  2.在申报本指南项目前,已经获得市级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或以往同一指南方向获得支持的,不得再进行申报。 
   
  3.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有2项及以上尚未验收的,不得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 
   
  4.除3(2)外,申报单位应提交《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年度报告》(http://stcsm.sh.gov.cn/P/C/153138.htm)。 
   
  5.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申报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6.申请资助经费预算须真实合理,并符合科研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7.如要对评审专家提出回避申请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当在提交申报材料时,提出回避名单(不超过3人)及理由。 
   
  8.申报项目须由申报主体(上海方)与合作单位共同合作开展,于2018年1月1日至本指南网上截止日期间就申报内容签订“四技合同”之一(《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或《技术咨询合同》),经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登记。 
   
  9.申报项目如要设子课题(子课题承担方须为在本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须事先提交书面说明,并在《可行性方案》中写明任务分工。 
   
  10.申报项目的书面材料,包括可行性方案、四技合同、相关证明等,须与网上提交材料相一致。在课题可行性方案封面右上角自行注明申报专题类别、领域。 
   
  11.第三届中国创新挑战赛(上海)暨首届长三角国际创新挑战赛评选的优秀服务机构优先支持。 
   
  三、申报方式 
   
  1.本指南公开发布。申请人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进入“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网上填报项目可行性方案项目建议书,并在线打印书面材料(非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的书面材料,或书面材料与网上填报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网上填报程序: 
   
  (1)登陆“中国上海”网站(www.shanghai.gov.cn); 
   
  (2)一网通办—利企服务—点击“上海市财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台”图片链接进入申报页面: 
   
  -【账户注册】转入注册页面进行单位注册,然后再进行申报账号注册(单位注册需使用“法人一证通”进行校验); 
   
  -【初次填写】使用申报账号登录系统,转入申报指南页面,点击相应的指南专题后开始申报项目; 
   
  -【继续填写】登录已注册申报账号、密码后继续该项目的填报。 
   
  (3)有关操作可参阅在线帮助。 
   
  2.项目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9:00,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9日16:30。市科委办事大厅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9年5月6日至5月10日,每个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一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市科委办事大厅地址:徐汇区钦州路100号1号楼。 
   
  办事大厅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四、评审方式 
   
  上海市科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评审工作,项目评审采用通讯评审方式,不安排答辩环节。 
   
  五、立项公示 
   
  市科委将向社会公示拟立项项目清单,接受公众异议。 
   
  六、其它说明 
   
  项目承担单位须在项目验收前提交《科技报告》。 
   
  七、咨询电话 
   
  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 
   
  技术支持:62129099-2257 
   
  附件:

  
  1.上海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考评指标指引.pdf
  
  2.上海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请书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