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山西省中试基地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根据《山西省中试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晋政办发〔2022〕42号),现将2022年山西省中试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中试基地主要是为行业科研成果向规模化生产提供中间试验场地和条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是打通科研与成果转化的桥梁和纽带。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将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链、创新链布局,建设一批技术开发能力强、中试熟化服务水平高的中试基地,逐步建立重点领域全覆盖、管理体制新、运行机制活、中试成效好的中试服务体系。
中试基地主要围绕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智能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数字产业、新能源、新能源汽车、合成生物、现代医药和大健康、农业等领域布局建设。
二、申报条件
符合《山西省中试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晋政办发〔2022〕42号)基本要求。中试基地主任应为依托单位在职人员,具有统筹组织中试基地建设的能力;依托单位、合作单位和中试基地主任及其团队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
(一)基本条件
1.依托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须在省内注册。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联合申报。申报企业原则上应是高新技术企业。
2.符合国家及我省产业发展战略和方向,特色优势明显。拥有先进技术和自主核心技术,具有良好市场前景的中试产品和承担中试试验任务的能力。具备承担国家、省级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
3.拥有与核心服务能力相适应的人才团队。人才团队结构合理,有具备组织制定科学合理的中试熟化方案、工艺规程以及控制生产质量的固定研发团队。团队固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含)以上学历或高级(含)以上职称的科技人员不低于技术团队人员总人数的50%。
4.中试基地主任应具有正高级职称,熟悉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 已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及固定人员,不能兼任新申报的中试基地主任及固定人员,退出后满3年方可申报。
6.具有承担中试试验任务所必需的专用设备、场地及配套设施,设备原值应当不低于1000万元,具备必需的安全、环保设施装备,场地相对集中,符合国家和我省环保、消防等相关要求,并且能够统一管理、规范开放。
7. 科研成果转化服务业绩显著。对各类创新主体提供开放式的中试服务,中试服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200万元。
8.符合《省中试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二)符合下列情况的中试基地,优先予以支持
1.在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围绕优势学科和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等领域建设的中试基地。
2.在省政府部署的特钢材料、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风电装备、氢能、铝镁精深加工、光伏、现代医药、第三代半导体、合成生物等10条产业链方向优先建设中试基地。
3.中试基地主任纳入国家人才计划;固定人员中拥有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是指: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
1.申报流程。申报单位登录“山西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pt.kj15331.com:8443/stpmmp/),填报《山西省中试基地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网络申报相关事项请参见网络申报系统使用说明)。
2.材料报送。采取网络申报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申报单位在主管部门网络审核通过后,下载申报材料,A4纸双面打印、胶装、盖章,1式7份,连同汇总表(组织单位提供)一并报送至省科技厅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处。系统填报提交截至日期2022年7月5日,纸质材料提交截至2022年7月8日。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省科技厅实验室与平台基地建设处
联系人:梅栋良 张旗 联系电话:0351-4061106
材料报送地址:太原市滨河西路集中办公区129号1215室
(二)山西省信息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网络填报系统技术支持单位)
联系电话:13099052356 13099052365
附件:《山西省中试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doc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