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山东省新材料创新应用示范项目的通知
鲁工信新材〔2022〕96号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新材料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18—2022年)》(鲁政字〔2018〕246号)要求,面向社会推广一批自主可控、技术领先的新材料和高能级的创新平台项目,现组织开展第二批山东省新材料创新应用示范项目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围绕前沿新材料、关键战略材料、先进基础材料等新材料重点领域,以解决“卡脖子”关键共性技术为重点,聚焦自主创新示范项目和创新平台示范项目两个类型,评选一批创新性强、应用效果好、示范引领作用明显的项目、平台。
(一)自主创新示范项目。聚焦突破行业关键技术、打通产业链“堵点”“难点”“断点”,技术领先、自主可控,实现进口替代的项目。支持全产业链协同创新,企业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上游研发机构及下游应用企业联合开展技术攻关的,可联合进行申报。
(二)创新平台示范项目。满足新材料产业发展需求,补链延链强链作用明显的关键技术协同攻关、示范应用、测试评价、工业互联网等新材料创新平台。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在山东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管理规范、信誉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符合节能、环保、安全生产等要求。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牵头单位应在山东省内。
(二)申报单位应为项目的建设者及所有者,拥有项目核心技术或与核心技术提供方深度合作,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
(三)项目有自主知识产权,带动示范作用明显。
(四)项目生产的新材料产品技术先进。
(五)项目已建成,且于2020年10月后投产。
三、组织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申报单位要对照申报要求,认真编写申报书(见附件1),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进行申报。申报项目生产的新材料产品技术先进、符合首批次新材料要求的,将纳入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
(二)审核推荐。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确保申报项目真实、申报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正式行文出具推荐意见。
(三)报送要求。相关材料请于2022年5月23日前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包括: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文件、《山东省新材料创新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PDF扫描版及WORD版刻光盘)各一份。申报材料如邮寄请使用EMS。
联系人:滕立格
电 话:0531-51782619
地 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新材料产业处
附件:1.山东省新材料创新应用示范项目申报书
2.山东省新材料创新应用示范项目申报汇总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