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区块链典型应用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 持续释放内需潜力的指导意见》(国发〔2017〕40号),加速提升产业供给能力,进一步释放内需潜力,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2〕75号)要求,省工信厅将组织开展2022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内容
本次申报围绕信息消费+乡村振兴、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新型信息消费产品与服务3个方向9个领域(详见附件1),征集并遴选一批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通过示范引领,进一步释放信息消费潜力,推动信息消费扩大和升级。
二、申报要求
(一)示范项目申请主体应在江苏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技术服务和融合创新能力,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维护公共利益。
(二)示范项目应具有行业或区域特色,具备较强的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有助于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信息消费发展经验。
(三)参加全省评审遴选的推荐项目数量:各设区市(含信息消费示范城市)不超过5个,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不超过3个;各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可额外报3个直报工信部项目,由省工信厅统一推荐。
三、组织推荐
(一)各示范项目申报主体向所在地工信局提交申报材料(附件2)时,需同步在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www.xinxixiaofei.com/sfxm)注册登录,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二)各地工信局负责本地区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推荐工作,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请于2022年5月10日前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一份盖章纸质版+电子版)和推荐文件报送至省工信厅。
(三)省工信厅将组织行业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研究确定向工信部推荐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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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22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示范内容
2.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书
3.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名单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4月24日
附: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