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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关于开展2022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赣江新区经发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2〕6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第四批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工作。
       一、请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依照遴选类别,对照申报条件,择优推荐申报主体。
       二、请组织申报主体于5月10日前登录“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selection.csoma.orgn.cn)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并将正式上报文件及《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汇总表》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
      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申报主体须下载申报书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
      四、做好前三批示范评估评价工作。请有关设区市工信局于5月10日前,组织前三批国家示范主体(名单详见附件)登陆“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selection.csoma.orgn.cn)填报评估评价材料,纸质材料无需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如示范主体由于特殊原因(如公司经营状态变更为吊销、注销、停业、清算等情况)无法完成网上填报工作的,相关文字说明随同第四批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
     联系人及电话:何晓霞,0791-88916322
     材料寄送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卧龙路999号省行政中心西3栋417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政策处,邮编:330036。

 

    附件:江西省前三批国家示范主体名单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2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