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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经发局:

为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加快培育发展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新业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2〕67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第四批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前三批示范评估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四批示范遴选申报推荐工作

(一)遴选类别。

1.示范企业。主要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

2.示范平台。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新模式开展遴选。

3.示范项目。针对依托产业集群发展共享制造的项目进行遴选。

(二)示范企业、平台、项目申报条件。

1.共性条件。

申报主体应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自2020年1月1日起至今,未发生重大质量、环保或安全事故,没有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情况。

2.专项条件。

(1)示范企业。申报企业应为具有鲜明服务型制造特点的制造业企业。申报企业应通过战略规划、组织保障、技术创新、流程再造、市场拓展、人才培养等措施进行服务型制造转型升级,并取得显著成效。在本行业或相关领域内,其生产技术与工艺、服务能力与水平具有一定优势,原则上服务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比重达30%以上。

(2)示范平台。申报平台应为从制造业企业衍生出的服务平台或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包括应用服务提供商。截至申报日正式投入运营时间须满2年。分为共享制造类和其他类。

申报共享制造类的平台,应围绕制造资源的在线发布、订单匹配、生产管理、支付保障、信用评价等,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深度整合分散化、多样化制造资源,发展“平台接单、按工序分解、多工厂协同”的共享制造模式,有效提升相关行业、区域制造资源的集聚和共享水平。

申报其他类的平台,应能够较好满足相关制造业企业在发展服务型制造方面的服务需求,具备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等功能,在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能力提升、服务模式等方面有所创新,能够有效提升制造效率和能力,有效降低企业间交易成本和合作风险。

(3)示范项目。示范项目面向共享制造开展遴选。申报项目应围绕相关产业集群的共性制造需求,建设共享工厂、共性技术中心,为产业集群内企业提供制造、创新、服务等资源共享,促进集群内生产组织效率提升。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第四批示范申报推荐工作,对已认定为自治区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的优先推荐,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汇总表”(附件2,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报送厅新兴产业发展处。

(二)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在“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s://selection.csoma.org.cn)完成注册并填报材料(申报书样式见附件1)。我厅将对所有申报主体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初审的申报主体须下载申报书(纸质版须与申报网站填报信息内容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并加盖公章(一式3份),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厅新兴产业发展处。

三、前三批示范评估评价工作

为进一步发挥服务型制造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跟踪服务,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前三批示范企业、平台开展评估评价工作。请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2年5月20日前,组织本地区前三批认定的示范主体登陆“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s://selection.csoma.org.cn)填报评估评价材料,由于特殊原因(如公司经营状态变更为吊销、注销、停业、清算等情况),确实无法完成网上填报工作的示范主体,请主管部门提供文字说明,同评估评价纸质材料(一式1份)一并报送厅新兴产业发展处。

联系人及电话:

王     洋 0951-6363944  15296902031

董云峰  0951-6363946  18009511917

附件:1.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书

2.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汇总表

3.前三批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4月19日

 

附件:附件1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书.pdf已下载21次

附件:附件2 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汇总表.doc已下载9次

附件:附件3前三批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名单.doc已下载1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