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安排,为推动新型研发机构发展,按照《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与绩效评价办法》(皖科政〔2020〕22号)规定,决定启动2022年度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19年和2021年公布认定的共计61家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详见附件)。
二、申报程序
1.各有关市科技局负责组织申报工作,通知所在地的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
2.申报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科技管理业务系统和服务平台”内的“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从“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中的“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进入申报,按要求填写申报表,并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网络申报系统已开放,关闭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下午5:30)。
3.申报单位经所在地市科技局审核后,在线打印申报材料,并与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3份),提交市科技局。
4.各有关市科技局接收申报材料后,对材料的完整性与规范性进行审核,汇总于2022年4月30日下午下班前统一送(寄)省政务服务中心(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一楼1号大厅省科技厅窗口(材料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5.绩效评价申报材料根据网络申报系统要求填写,并按照申报书的要求组织其他相关材料。
三、联系电话
系统使用咨询电话:400-675-1236
省科技厅网络支持:杨晓辉(0551-62654951)
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朱华翔(0551-62999803)
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陈诚(0551-62676061)
省科技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陈思英(0551-65145309)
附件:2022年安徽省新型研发机构绩效评价名单.docx
安徽省科技厅
2022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