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 (2022-2024年)
技术改造是扩大工业有效投资的重要形式,是破解资源要素制约的有效路径,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支撑。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有效投资、振作工业经济运行等决策部署,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机遇,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宁波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实施制造强国战略,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以“绿新高”、数智化为导向,以提质、扩量、增效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增量挖潜、存量改造,分类施策、协同推进的原则,围绕产业链打造补延一批、企业培育强壮一批、数字化转型改造一批、成果转化育成一批、园区建设集聚一批、绿色低碳专项推进提升一批,持续加大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入力度,加快技术、产品、管理、模式创新,全面推进企业数字化、绿色化、高端化转型,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集聚集约发展,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全力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先行城市建设。
二、主要目标
全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保持60%左右。2022-2024年,通过三年努力,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实现全覆盖。2022年,力争技术改造投资增长25%,实施限上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3000个以上。
三、重点任务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分业分类分年度推进,实施“八大工程”。
(一)诊断服务进万企助力工程。广泛组织重点产业、智能制造、管理咨询、节能节水、清洁生产、安全环保等各级行业性专业协会,第三方工程技术服务商、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和专家队伍,分行业、分区域、分年度走进工业企业开展免费咨询和诊断服务,挖掘企业技术改造潜力,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助推企业实施技术改造。诊断服务助力工程由区(县、市)为主组织实施,市级统筹协调行业协会和专家资源。到2024年,有意愿规上企业诊断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区(县、市)〕
(二)“四个百场”系列精准对接工程。深化“百场产业链龙头企业”对接活动,通过龙头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相邻链企业的对接,促进产业链内部和链间合作配套,实施产业链协同创新产业化项目。深化“百场院企”对接活动,通过科研院所、高端人才与企业对接,促进技术创新成果就地转化。深化“百场数字赋能”对接活动,通过工程服务公司与制造业企业对接,为企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提供快捷通道和解决方案。深化“百场银企”对接活动,促进金融机构为企业技术改造提供融资支持。每年市县两级累计组织“四个百场”系列对接活动400场以上,促成合作项目5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县、市)〕
(三)“一业一案”特色促进工程。按照“246”产业集群、十条标志性产业链培育和“五个一批”产业体系布局要求,分业对标,分类施策,积极推进产业投资和技术改造。围绕做强一批优势产业,鼓励绿色石化产业按照绿色化、集聚化、高新化发展,汽车及零部件产业按照低碳化、轻量化、智能化发展,新材料产业按照功能化、多元化、高端化发展,高端装备产业按照整机化、成套化、精密化、智能化发展,布局实施重大产业投资项目,加快产业链关键环节强链补链技术改造,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围绕做大一批新兴产业,支持新一代电子信息、关键基础件、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产业,加快实施技术含量高、辐射带动强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围绕提升一批传统产业,持续推进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引导时尚纺织服装产业围绕价值链攀升、数字化升级、品牌化提升,智能家电产业围绕时尚化、智能化、集成化,文体用品产业围绕减消耗、提品质、扩品牌,提振企业投资信心,提升投入产出效益。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围绕关键基础零部件、核心基础电子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关键基础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及装备、产业技术基础等领域,每年实施产业基础项目200项以上。到2024年,“246”产业投资占比达到70%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四)“一企一策”分类推进工程。发挥“大优强”企业引领作用,支持“大优强”企业谋划实施一批投资规模大、技术水平高、示范带动强的重大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加大本地投资,力争留住一批、回归一批投资项目,并围绕产业链协同、上下游配套,带动中小企业扩大技术改造投资。支持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对标“国内领先、世界一流”,围绕“关键核心技术-产品-企业-产业链-产业集群”和“关键核心技术-材料-零件-部件-整机-系统集成”全链条培育路径,持续加大创新研发投入,深耕特色领域,保持核心优势。到2024年,“大优强”培育企业工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全覆盖,占全市工业投资的比重不低于30%。每年实施产业链标志性项目150项。〔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区(县、市)〕 引导高耗能、高排放领域企业,强化标准引领,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投入,提升能效和环保排放水平。每年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30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推进化工等行业企业加快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技术改造,提高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经信局) 推进用水量3万吨/年以上的工业企业加大节水技术改造,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水利局)
(五)数字化转型赋能工程。积极推行规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普及,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运用,实施企业信息化基础设施改造升级,以“点、线、面”持续推进企业核心装备智能化更新、成套装备智能化改造、数字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建设,不断扩大新智造群体。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建设,加快蓝卓supOS、创元Neural-MOS等平台在化工、模具等重点行业企业的推广应用。扩大“5G+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面向不同行业企业需求,开发推广普适性强、复用率高的平台化产品和各类数字化应用场景。深化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行动,巩固提升企业上云用云成效。每年实施数字化/智能化改造项目1500个以上,到2024年累计市级以上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达到300家。〔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各区(县、市)〕
(六)工业园区整合提升工程。编制实施工业集聚区规划,按照“一区多园”“一园一业”原则,推进55个园区空间布局,加快特色产业园区和小微企业园建设。引导和鼓励企业向园区集聚,对企业扩建、迁建进入重大产业平台、特色产业园区、小微企业园的项目,可参照招商引资项目进行支持。到2024年,“3+17”重大产业平台内工业投资占80%以上。〔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资规局,各区(县、市)〕 有序推进老旧低效工业地块整治改造,重点推进压铸、电镀、印染三大中心建设,加快亩均税收3万元以下地块分年度腾退出清。到2024年,三年累计完成低效工业区块改造提升项目120个。〔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区(县、市)〕 推进存量工业集聚区“增容减绿”改造,建立新型联合审查机制,鼓励符合规划的集聚区内企业进行厂房改造,提高容积率;研究出台集聚区外企业改造的相关政策。(责任单位:市资规局、市经信局)
(七)财政扶持政策优化工程。优化完善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方式,强化绩效导向,对市级投资补助类项目,亩均评价应达到B档以上,绿色工厂三星级以上。对示范类、荣誉类奖补企业,要与企业技术改造情况相挂钩。鼓励各地加大对企业技术改造的财政支持,力争对企业设备投入补助的全覆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各区(县、市)〕
(八)服务审批提速工程。深入推进工业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制度改革,逐步下放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核准)管理权限。进一步加快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备案速度,对非“高能耗、高排放”的技术改造项目,当天受理、当天备案;实行备案项目容缺受理,允许企业在项目开工前补齐相关缺项资料。(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简化审批环节,对企业实施的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等技术改造项目,不再进行能评、环评、安评等审批。(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 推行并联审批、模拟审批、容缺审批机制,不断缩短审批时限。对建设内容单一、技术方案简单的技术改造项目,简化项目竣工验收流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政务办、市级相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专项推进机制,开展本计划组织实施情况检查通报、督促考核,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和共性困难。强化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联系服务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平台机制,完善工作体系,形成统筹推进、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要素保障。建立“一县、一业、一平台、一方案、一政策”推进机制,优化土地、能耗、资金、人才等要素配置,加强第三方工程服务商队伍培育,保障重点目标任务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企业降本减负政策,切实减轻工业企业在土地、税费、物流、水电、融资等方面的负担,降低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成本,激发企业技术改造积极性。
(三)加强典型示范。推进各类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和宣传推广。总结各地、各行业推进企业技术改造的好做法,深入挖掘企业投资新模式、技术改造新经验、改革创新新举措,及时宣传推广,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定期组织召开工业投资推进会,加大先进表彰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