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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关于推动落实金融支持一季度“开门红”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区内各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金融支持一季度“开门红”若干措施的通知》,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有力支持实验区经济开好局、起好步,实现一季度“开门红”,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充分利用金融思维和金融工具服务实验区发展大局,力争一季度各项贷款增速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全力做好金融支持一季度“开门红”。
二、工作任务
(一)充分发挥货币政策工具作用
发挥货币政策工具牵引带动作用,实施转换推出的市场化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支持区内地方法人银行增加普惠小微贷款和信用贷款。从2022年起至2023年6月底,对于区内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人行平潭支行按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符合条件的区内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可向人行平潭支行申请支农支小再贷款优惠资金支持。(责任单位:人行平潭支行,区内各银行金融机构)
(二)持续推动企业融资成本下降
指导金融机构将LPR内嵌到内部价格传导相关环节,推动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力争一季度人民币贷款加权平均利率比上年再降低5-10bp。对农商银行、村镇银行等地方性法人银行,开展当年发放的普惠型(单户贷款金额1000(含)万元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不高于上年水平的专项监管考核。督促取消信贷环节部分收费项目和不合理条件,持续落实银行承担抵押贷款评估费用、小微企业贷款保险费用,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责任单位:人行平潭支行、平潭银保监组,区内各银行金融机构)
(三)做好重大工程、重点项目融资保障
推进政银企紧密对接,紧扣“四篇大文章”要求,推动金融机构精准服务,做好重点项目融资保障工作。各经济领域牵头部门向银行机构推送有融资需求的项目(企业)及融资对接人名单。同时,加强与省级银行机构沟通协调,推动区内风电等重点项目的区外信贷回归区内。适时组织项目融资对接会,推动银行机构靠前对接,综合运用集团内融资资源,创新融资方式,力争相关金融机构的一季度信贷投放量至少完成年度计划的35%以上。(责任单位:区经发局、财金局、国资局、各行业主管部门、人行平潭支行、平潭银保监组,区内各银行金融机构)
(四)加大制造业信贷投放
推动银行机构主动对接区内制造业企业需求,结合制造业企业经营周期,合理确定融资期限。引导银行机构强化技术创新,探索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特色产品,综合运用多种金融工具满足制造业企业金融服务需求,增强综合化、个性化服务制造业能力。加大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力争一季度制造业贷款增量高于上年同期。(责任单位:人行平潭支行、平潭银保监组,区内各银行金融机构)
(五)做好对“三农”的精准金融服务
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领域支持力度,提高三农服务的覆盖面和普惠性。指导银行保险机构重点抓好治理架构衔接、优惠政策衔接、服务领域衔接、服务模式衔接、人才队伍衔接,落实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要求。主要涉农金融机构,要加大信贷资源投入,有效满足乡村振兴和春耕备耕资金需求,确保全辖涉农贷款实现持续增长。(责任单位:人行平潭支行、平潭银保监组,区内各银行金融机构)
(六)加大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
深入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大力推动无还本续贷,精准支持中小微企业需求。推动银行机构落实第五期100亿元纾困贷款,重点帮扶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加强监管督导,督促农银机构单列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银行业分支机构要落实上级管理行部署的信贷计划,落实尽职免责机制,按规定为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办理无还本续贷,力争一季度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0%以上,切实保障小微企业融资需求。(责任单位:人行平潭支行、平潭银保监组、区财金局,区内各银行金融机构)
(七)提升直接融资服务能力
成立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对已上市企业和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实行“一对一”挂钩帮扶机制。分层分级建立平潭综合实验区上市后备企业库,逐一走访区内重点企业,集中筛选一批企业作为重点储备资源。建立上市专业服务团队,有计划开展上市辅导培训,对上市后备企业进行分类指导,提高企业资本市场认知水平和实务操作能力。完善和落实财政对企业挂牌上市的奖励政策,加大对拟上市公司扶持力度。(责任单位:区财金局、各行业主管部门,区内各证券金融机构、海峡股权交易中心)
(八)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
引导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创新担保产品,力争一季度融资担保余额同比增长30%以上。加大融资增信支持力度,持续提升“三农”主体、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获得感。根据我区现有经济体量,在确保融资担保放大倍数稳健提升的前提下,逐步增加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国有资本金。继续拓展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规模,完善业务合作方案,提升合作规模及效率。及时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政策协调和联动,统筹降费奖补、风险补偿等融资担保相关资金使用,形成互补和合力,支持区内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责任单位:区财金局、区信平担保公司)
(九)优化提升“金服云”平台功能
引导鼓励更多企业和金融机构上平台、用平台,持续推动“纾困贷”“科技贷”“商贸贷”“外贸贷”“技改贷”等政策性产品发放。区行政服务中心要积极发挥窗口优势配合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行业服务对接优势,加大“金服云”平台宣传力度,力争一季度平台新增注册企业超100户,解决融资需求2000万元。(责任单位:区经发局、财金局、国资局、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服务中心,区内各金融机构)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责任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具体责任人,认真细化举措并推动落实,金融管理部门要加大对各金融机构通报考核力度,区财金局要将各金融机构服务“开门红”和应用“金服云”平台情况将纳入全年激励评价指标体系。
(二)强化宣传引导。主动对接宣传部门单位,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努力营造赶超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建立周报机制。区财金局负责建立联络报送机制,各责任单位将具体责任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至区财金局金融处联系人处,并认真对照工作方案,于每周三下午下班前将任务进展情况、采取措施、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支持开门红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报送至区财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