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关于开展2021年度嘉兴市服务业创新型企业申报及评选工作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商务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嘉兴港区发改经信商务局: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服务业转型发展,激发服务业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嘉兴市服务业创新型企业申报及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嘉兴市服务业发展规划和重点产业政策,属于行业龙头企业(隐形冠军),对行业发展具有带动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具有良好的创新管理和企业文化、行业特色鲜明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已获得2019年度服务业十佳创新企业的不列入申报范围。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嘉兴市域内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纳入规(限)上服务业企业库的企业。
2.具有明显的创新特征。企业投资的创新项目具备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品牌创新等相关特征,在同行业或一定区域内具有开创性、领先性和独特性,在培育新模式、应用新技术、提供新产品、拓展新领域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或具有明显的优势和特色。同时,所实施的创新活动已经为企业盈利,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企业信誉和经营状况好。主营业务突出,近三年营业收入增长在15%以上;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合理;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浙江)” 严重失信对象。
三、评选依据
《嘉兴市服务业十佳创新企业评选办法(试行)》(嘉服务业办〔2020〕7号,附件1)。
四、申报程序
1.各申报单位向当地服务业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局、商务局)提出申请,编制《嘉兴市服务业十佳创新企业申报书》(附件2);
2.各地核实企业评选条件,对企业申报书内容进行初审并盖章确认,填写《嘉兴市服务业十佳创新企业推荐汇总表》(附件3)。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评选组织和申报指导工作,及时通知相关企业积极申报。
2.请各地于3月18日(星期五)前汇总报送附件2、3纸质材料1份及PDF电子版。
联系人:服务业政策与规划处倪竹红,联系电话:83681659,13957383063。
附件:1.《嘉兴市服务业十佳创新企业评选办法(试行)》(嘉服务业办〔2020〕7号).doc
2.嘉兴市服务业十佳创新企业申报书.doc
3.嘉兴市服务业十佳创新企业推荐汇总表.doc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