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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四项重点任务推进建设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

近日,长三角三省一市科技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推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协同开放创新的实施意见》发布,明确将从四个方面发力,在更高水平、更广领域共同开展开放创新,加快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

共同组建区域国际创新合作联合体。将鼓励和支持长三角地区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业联合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共同申报、承担国家国际科技合作类项目;面向新加坡、以色列、芬兰等重点合作国别(地区),协同推进实施相关双边产业创新合作计划,联合发布合作需求,开展跨国技术创新合作;面向绿色低碳、公共卫生等领域研发需求,共同开展“对外发榜、全球揭榜”,吸引全球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和高科技企业与区域内创新主体合作解决关键技术难题。

共同建设国际科技合作开放站。将发挥地区创新资源优势,共享共建上海中俄创新中心(莫斯科、圣彼得堡)、以色列江苏创新中心、安徽哥斯达黎加科技园等一批长三角海外孵化(创新)中心;结合区域产业链创新链布局需求,共建一批国际联合实验室(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共同吸引世界500强外资企业、国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国际科技组织等来长三角地区设立研发中心、实验室和分支机构。依托长三角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国际技术转移网络,合力推动科技成果跨境对接转化,促进国际先进科技成果在长三角地区转化落地。

共同构筑国际创新人才蓄水池。将加强长三角地区国际人才政策协调沟通,逐步推进一体化人才评价机制、认定标准,实现长三角地区国际人才互认,促进人才高效流动;共享海外引才渠道,联合开展国际人才招引活动等。

共同打造国际科创活动会客厅。将充分发挥浦江创新论坛、世界顶尖科学家论坛、世界互联网大会、世界制造业大会、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全球技术转移大会、中国·江苏国际产学研合作论坛暨跨国技术转移大会、中国(安徽)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交易会等品牌活动的区域辐射带动效应,探索区域内三省一市共同参与、共享成果的新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