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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科技服务推进科技政策扎实落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科技服务水平,推进科技政策落实,服务2022年一季度经济运行“开门稳”“开门红”,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科技服务 推进科技政策扎实落地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2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优化科技服务 推进科技政策扎实落地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聚焦聚力“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通过提高科技服务水平,推进科技政策扎实落地,服务2022年一季度经济运行“开门稳”“开门红”,制定如下措施。

1.加快省级科技计划执行进度。对已经确定的2022年科技计划项目和普惠性政策落实项目,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补助、创新券补助、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专项补助、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站奖励等,3月底前完成立项程序。其余竞争性科技计划项目6月底前完成立项程序。

2.加快科技创新资金拨付进度。不断完善财政科技资金直接拨付制度,3月底前拨付到位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不少于16亿元,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直接资金支持。

3.放宽部分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和验收时限。对企业牵头承担的2020、2021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因研发采购、配套资金等受到疫情等客观因素影响,项目执行进度滞后的,牵头单位可据实向主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4.进一步激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活力。扩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支持范围,支持2000家左右科技型中小企业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评选50家左右创新服务能力强的品牌孵化载体,带动孵化载体队伍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标准化、多元化科技服务。

5.加强科研工作应届毕业生吸纳能力。加快落实《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措施》,鼓励高校院所、企业开发科研助理岗位。支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设置科研助理岗位,单个科研项目经费不足500万元的,科研助理岗位至少设置1个,单个科研项目经费超过500万元、不足1000万元的至少设置2个,单个科研项目经费超过1000万元的至少设置3个。科研助理的薪酬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科研项目经费中“劳务费”科目等渠道开支。

6.强化科技金融支持。将单户企业纳入风险补偿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年度余额提高到2000万元。省级财政按备案贷款不良本金给予35%的风险补偿;市级风险补偿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备案贷款不良本金的35%;剩余贷款损失由贷款银行承担。对首次纳入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备案并按时还本付息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按照实际备案贷款利息的40%给予贴息支持,每家企业贴息最高50万元,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7.制定并公开各项政策实施细则。对省委、省政府2021年四批《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和《2022年“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第一批)》中由省科技厅牵头落实的政策,逐项细化工作流程和落实时限,连同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在省科技厅网站公开,确保政策方便快捷兑现。

8.推动科技惠企政策全面兑现。梳理省科技厅出台的有效期内的科技惠企政策,公布政策清单、责任处室和联系方式。对普惠性补助,探索通过大数据和政务信息交换,采取申报和直接认定相结合的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应报尽报、能享必享。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精简申报证明材料,推行网上申请、审核、认定,实现“不见面”“零跑腿”。

9.加强政策宣传落实。依托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和科技特派员队伍,组建省、市、县三级科技志愿者服务队,通过宣讲、咨询、编发政策汇编等多种形式向企业提供科技创新政策宣传服务。加强电视、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矩阵对各类政策的宣传解读,全方位推动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10.建立政策落实督导机制。每季度对各市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开展抽查,年度实现督查全覆盖。年度督查结果纳入对各市科技创新考核,对落实不力的市予以通报批评。

11.健全政策评估机制。建立健全政策事中事后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影响政策执行效果的薄弱环节,为优化执行、及时调整和修正政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