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西)(以下简称“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现向你们征集相关项目申报指南研究方向建议(以下简称“方向建议”)。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定位
围绕我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面临的重大紧迫需求,针对传统优势产业改造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重点在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等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鼓励各单位联合区内外优势科研力量开展跨区域、跨行业、跨学科的基础研究合作,支撑解决广西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科学问题,建设高水平人才队伍,进一步提升广西原始创新能力。
二、项目层次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由地方政府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出资设立,主要以“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项目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
三、方向建议要求
(一)方向建议人基本条件
建议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熟悉国家基金委对“重点支持项目”指南的基本要求,最好有牵头承担国家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项目的经历,优先考虑符合国家基金委对项目限项要求申请人的方向建议。鼓励青年科研人员参与指南凝练工作。
(二)方向建议内容有关要求
指南编制的质量和水平,是事关我区申报项目水平及获资助率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所提方向建议应达到以下几点要求:
1. 科学性。方向建议应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导向明确,特色鲜明,且具有前沿性;具备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具有创新性,避免与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已发布指南(特别是2022年指南,请关注国家基金委官网)或已支持科研项目的内容重复(见附件5),且应体现广西的优势和特色,面向全国有较强竞争力。
2. 规范性。方向建议应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围绕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核心问题;内容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语言精练,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丢字少字以及错别字等问题。
3. 包容性。方向建议名称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且在国内有其他相关团队开展研究,确保一定的竞争性。
4. 安全性。方向建议需符合科研伦理、生物安全和科技安全的相关要求,且不得含有保密的内容。
5. 科学问题属性。建议所提指南研究方向应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有关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分为“鼓励探索、突出原创”“聚焦前沿、独辟蹊径”“需求牵引、突破瓶颈”和“共性导向、交叉融通”四类),确定其所属类别。
6. 学科代码。方向建议研究方向只能涉及一个科学部,应正确填写最新国家基金二级学科代码,一般不超过2个。
四、其他事项
(一)推荐单位条件
方向建议推荐单位应是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附件4),推荐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动员、条件保障、审核把关等责任,紧密结合自身科研领域优势,对本单位方向建议进行初选和凝练,对拟推荐的方向建议开展预审和推荐排序,并组织区内外相关领域专家对方向建议内容进行指导完善,着力提高指南竞争力。
(二)推荐项数
为保证本次征集方向建议的高质量,采取限项推荐。每个领域方向建议应注意优化整合和科学凝练,每一个研究方向的内容应含2个小方向内容。根据广西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相关协议,以及各单位2021年申报、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情况,对每个单位推荐的方向建议数量限定如下:
1. 广西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广西医科大学,每家单位推荐不超过20个。
2.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桂林医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学院,每家单位推荐不超过15个。
3. 南宁师范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广西科技大学、右江民族医学院、广西科学院、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国科学院广西植物研究所、北部湾大学,每家单位推荐不超过10个。
4. 广西区内其他单位,每家单位推荐不超过5个。
鼓励并优先考虑区内单位联合区外依托单位联合推荐方向建议。
(三)发挥创新基地(平台)作用
对建有基础研究类创新基地(平台)、符合申报条件的推荐单位的,要充分发挥创新基地(平台)的基础研究职能,结合自身研究领域重点发展方向及目标定位,积极推荐高质量指南方向建议,推荐及获采纳情况将作为绩效考核重要评价内容。创新基地(平台)为国家重点实验室或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类重大科技创新基地的,每个基地平台推荐方向数应不少于2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站及其他类型的重大科技创新基地等创新平台,每个基地平台推荐方向数应不少于1个。
创新基地(平台)提出的方向建议,请在汇总表相关列中予以注明。
(四)报送要求
1.方向建议由提出单位统一报送。原则上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方向建议。
2.突出和强化科学问题聚焦。对同类或相近学科领域问题、同类品种等可以整合的研究方向建议先整合后再推荐,否则将减少下一年方向建议推荐项数。
3. 受理时限、机构。请各单位于2022年4月12日前将方向建议(附件1-2)、方向建议汇总表(附件3)的纸质版与电子版报送至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广西科技项目评估中心
联系人:黄超冠、覃懿
电 话:0771-5852295、5872092
地 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
邮 箱:gxkjpg@126.com
2.自治区科技厅基础研究处
联系人:孙艳、黄婷、莫长林
电 话:0771-2806423、2631652
地 址:南宁市新竹路20号
附件: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西)2023年项目申报指南方向建议表.docx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西)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方向建议(格式).docx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西)2023年申报指南方向建议汇总表.docx
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依托单位名单(广西地区).docx
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西)2020~2021年度获资助项目清单.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