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乡村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指 标 |
2020年 |
2025年 |
年均增长 |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亿斤) |
1500 |
1600 |
1.3% |
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之比(%) |
29.7 |
40 |
【10.3】 |
农产品加工转化率(%) |
63 |
70 |
【7】 |
规上农产品加工企业数量(个) |
1612 |
2150 |
5.9% |
国家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数量(个) |
2 |
3 |
【1】 |
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个) |
82 |
100 |
4% |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年接待人次(万人次) |
2082 |
3000 |
7.6% |
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年营业收入(亿元) |
41.7 |
65 |
9.3% |
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产值(亿元) |
174.9 |
250 |
7.4% |
返乡入乡创新创业人员(万人) |
149.5 |
165 |
2% |
注:【】为累计增加数。
三、发掘特色资源,打造乡村产业发展新高地
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拓展乡村特色产业,建设富有特色、规模适中、辐射带动力强的乡村产业集聚区。打造“一县一业”“多县一带”,在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培育产业集群,形成“一村一品”微型经济圈、农业产业强镇小型经济圈、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型经济圈、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大型经济圈,构建乡村产业“圈”状发展格局。
(一)建设“一村一品”示范村镇。把“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作为乡村产业发展的基点,依托龙江乡村资源优势,选准选好主导产业,建设一批“小而精、特而美”的“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形成一村带数村、多村连成片的发展格局。到2025年,培育一批产值超1亿元的特色产业专业村。
(二)培育农业产业强镇。充分发挥乡镇上连城市、下连乡村的纽带作用,把推进镇域产业聚集,作为优化乡村产业空间结构、科学合理布局的重要举措,立足镇域资源禀赋和区位条件,聚焦1个主导产业,支持提升原料基地、仓储保鲜、加工营销等设施设备水平,加快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建设,构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创业活跃、联农紧密的乡村产业体系。到2025年,培育一批产值超10亿元的农业产业强镇。
(三)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园。以规模种养为基础,通过科技集成、主体集合、产业集群,集聚现代要素和经营主体,加快产业全环节升级、全链条增值,促进产业格局由分散向集中、发展方式由粗放向集约、产业链条由单一向复合转变,着力打造引领带动乡村产业振兴的平台载体和农业现代化的“引擎”。到2025年,培育一批产值超100亿元的现代农业产业园。
(四)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聚焦一个优势特色品种并突出重点县市,突出串珠成线、连块成带、集群成链,全产业链开发,全价值链提升,推动产业形态由“小特产”转变为“大产业”,空间布局由“平面分散”转变为“集群发展”,主体关系由“同质竞争”转变为“合作共赢”,打造具有较强综合竞争力的现代农业产业经济带。到2025年,重点培育食用菌、雪花肉牛、白鹅、中药材等国家级或省级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四、延伸加工链条,提升乡村产业增值增效新空间
坚持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大力发展食品和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努力打造第一支柱产业。重点立足县域布局农产品加工产能,推进农产品加工向产地下沉、与销区对接、向园区集中,延伸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增值增效链条,实现循环增值、梯次增值、全链增值。
(一)优化产业发展布局。突出集群成链,努力打造县城、中心镇(乡)、中心村层级分工明显、功能有机衔接的格局。突出县域统筹,充分发挥县域辐射作用,不断完善县城综合服务功能,逐步搭建研发、培训、营销、创业等平台。推进镇域产业聚集,引导农产品加工产业基础较好、优势特色明显的镇(乡)建设以所在地为中心的产业集群,鼓励地理位置和资源禀赋相近的镇共同建设产业集群。促进镇村联动发展。引导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企业采取“订单+收购”、组建联合体等多种形式与农民合作社、农户联合建设高标准原料基地、加工车间等,带动农户参与产业发展全过程,实现加工在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到2025年,培育一批以农业为主导产业、县域经济总量超百亿的县(市)。
(二)加快发展精深加工。减少水稻、大豆等产业散乱、重复、无市场的低水平产能,淘汰能耗大、效率低、质量安全保障差的落后产能,积极发展专用米、专用油、功能性淀粉糖、功能性蛋白食品及保健、化工、医药等方面的先进产能。严格限制低水平屠宰产能扩张,扩大低温肉制品、调理肉制品、和牛等高端肉制品生产,稳定高温肉制品(精包装)生产。进一步提升乳品加工产能质量,确保高品质乳品的加工生产。延长加工产业链条,集中力量主攻农产品深度加工和多层利用,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到2025年,培育一批全国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典型县。
“十百千”培育行动
(一)打造一批 “千亿级产业”。按照省委、省政府千亿级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推动水稻、玉米、乳品、肉类4个千亿级产业。大力发展大豆、蔬菜、中药材等潜力产业,加快发展杂粮、马铃薯、木材等优势产业。
(二)扶壮一批“百亿级龙头”。巩固提升九三、飞鹤等百亿级龙头,加快推动黑龙江烟草、东方集团粮油等企业营业收入超百亿,力争2025年营业收入百亿以上龙头企业达到5个。培育中国(肇东)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打造立足东北亚、面向两个市场的国际领先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
(三)培育一批“十亿级企业”。紧紧盯住大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和潜力企业,重点抓好现有50家主营收入10亿元以上或接近10亿元的骨干企业,积极推动农产品加工特别是玉米加工、乳制品、肉制品等新建大企业尽快达产达效,快速涌现出一批10亿级规模企业。 |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大农业和农产品加工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围绕全省重点推进的玉米、水稻、乳、肉、中药材等产业,建链、补链、强链、延链,着力引进一批竞争优势明显和带动能力强的大项目、好项目,促进优质资源与资本的精准对接。以国内农业企业500强为重点,确定招商引资目标企业,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积极参加外埠招商洽谈活动,利用哈洽会、绿博会、药博会、大米节、丰收节等活动推介招商项目,创新以商招商、中介招商、基金招商、云端招商等方式,推进招商工作。
五、拓展休闲功能,营造乡村产业发展新亮点
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发掘农业“产品供给、文化体验、生态涵养、休闲旅游、健康养生”等多种功能和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等多重价值,以精品示范创建为抓手,鼓励经营主体开发形式多样、独具特色、个性突出的业态和产品,促进乡村休闲旅游转型升级。
(一)建设休闲农业重点县。组织推动各县(市)以县域为单元,依托独特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制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明确发展重点布局,持续提升休闲农业景区景点的水、电、路、通讯及网络建设,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打造一批龙江一流、全国知名的休闲农业重点县。十四五期间,持续提升宁安市、铁力市等现有12个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基础设施水平和知名度,同时,新申报创建一批高质量的重点县。
(二)提升美丽休闲乡村。依托种养业、田园风光、绿水青山、村落建筑、乡土文化、民俗风情和人居环境等资源优势,结合我省美丽乡村建设布局,打造一批天蓝、地绿、水净、安居、乐业的美丽休闲乡村,实现产村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依托美丽休闲乡村,建设健康养生养老基地。十四五期间,加强对绥滨县中兴村、五常市新庄村、嘉荫县辽原村等现有中国美丽乡村的扶持建设和动态跟踪监测,同时,新申报创建一批高质量的中国美丽乡村。
(三)推介精品景点线路。鼓励各市(地)、县(市)运用网络直播、图文直播、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众多新兴媒体平台,多角度、多形式宣传一批有地域特色的休闲旅游精品线路,宣传推介地方品牌,培育区域品牌,引导消费,促进产业良性发展。开展“春观花”“夏纳凉”“秋采摘”“冬农趣”活动,融入休闲农业产品发布、美食活动评选等元素,做到视觉美丽、体验美妙、内涵美好,为城乡居民提供休闲度假、旅游旅居的好去处。十四五期间,结合我省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和美丽乡村,继续深入挖掘推介一批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精品景点线路。
六、提升服务水平,注入乡村产业发展新活力
发展乡村新型服务业,主动适应农村生产生活方式新变化,支持粮食、供销、邮政、农机、农垦等系统充分发挥为农服务作用,丰富业态类型、灵活经营方式、提升服务水平,为乡村产业发展注入新活力。
(一)提升生产性服务业。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开展农资供应、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烘干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鼓励大型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开展托管服务、专项服务、连锁服务、个性化服务等综合配套服务。加快构建组织结构合理、专业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服务行为规范、全产业链覆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稳步发展乡村流通业。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在城镇设立鲜活农产品直销网点,加强农商互联,密切产销衔接,发展农批、农超、农社、农企、农校、农餐等各类产销对接新型流通业态。加快农村市场和物流体系建设,加大农村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扶持力度,以农产品的主产区或集散地为重点,建设设施现代、功能完善、管理科学、服务规范、运营高效、带动全省、辐射全国的农村特色专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建设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健全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加快构建覆盖县、乡、村三级物流节点的农村现代物流网络体系。
(三)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深入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建设一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逐步形成县、乡、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引导大型电商平台和电商服务企业进农村,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开设网店,支持有条件的县整合邮政、商贸、农业、交通、供销等资源,建设县域电商公共仓储设施,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加快发展小康龙江、黑龙江大米网等一批电商平台,推进供销社基层网店、村邮站、乡村农家店改造升级。
七、培育经营主体,构建乡村产业发展新雁阵
推进农业产业化,壮大龙头企业队伍,提升龙头企业层次水平,发挥龙头企业主力军作用,引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一)壮大龙头企业队伍。加大重点龙头企业培育力度,引导龙头企业通过上市、收购、兼并、参股、租赁、品牌联盟等多种形式做大做强,建立大型农业企业集团。深入推进北大荒“三大一航母”建设工程,以垦区集团化、农产企业化为主线,推动资源资产整合,产业优化升级,建设现代农业大基地、大企业、大产业,努力形成农业领域航母。有序推进国家、省、市、县四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工作,打造乡村产业发展新雁阵。到2025年,全省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800家。
(二)培育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经营主体,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实施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培育计划,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和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开展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鼓励农民合作社跨区域跨产业合作,依法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到2025年,发展示范家庭农场2万个,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示范社1150个。
(三)建设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扶持一批龙头企业牵头、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构建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联系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实现抱团发展。引导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明确权利责任、建立治理结构、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持续稳定发展。
(四)建立健全利益融合机制。引导农业企业与小农户建立契约型、分红型、股权型等合作方式,把利益分配重点向产业链上游倾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多种利益联结方式。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资源资产,积极稳妥组织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工作。
八、推进创业创新,培育乡村产业发展新动能
推进农村创业创新,培育创业主体,优化创业环境,激发创业热情,为乡村产业发展增添“源头活水”,形成以创新带创业、以创业带就业、以就业促增收的格局。
(一)大力培育创业主体 。引导有资金积累、技术专长和市场信息的返乡农民工在农村创新创业;引导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和工商业主等入乡创业。加大乡村能人培训力度,培育一批“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等乡土人才,以及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等能工巧匠,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创办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等。 积极壮大乡村企业家队伍。
(二)积极搭建创业平台。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集聚资源、资源服务创业”的要求,引导各市(地)建设一批资源要素集聚、基础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完善、创新创业成长快的农村创新创业园区,探索建立“园中园”式农村创新创业园。依托各类园区、大中型企业、知名村镇、大中专院校等平台和主体,建设一批集“生产+加工+科技+营销+品牌+体验”于一体、“预孵化+孵化器+加速器+稳定器”全产业链的农村创新创业孵化实训基地。
(三)强化创新创业指导。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建立专家创业导师队伍、企业家创业导师队伍和带头人创业导师队伍,为农村创业人员提供各类指导性服务。支持地方依托县乡政府政务大厅设立农村创新创业服务窗口,发挥乡村产业服务指导机构和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培育市场化中介服务机构。依托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优质培训机构、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平台等开展创业能力提升培训,让有意愿的农村创新创业人员均能受到免费创业培训。
九、加强扶持力度,筑牢乡村产业发展新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市地要高度重视规划的落实和执行,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工作要求,逐级明确责任,有力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成立本级规划实施领导小组,对照规划内容,进一步落实任务目标,确定实施主体,完善考核机制,推动规划有效实施。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强政策扶持 。加快完善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支撑的政策措施,确保各项政策可落地、可操作、可见效。完善财政扶持政策,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支持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及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强化金融扶持政策,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建立“银税互动”“银信互动”贷款机制。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体系作用,强化担保融资增信功能,推动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体系,明确用地类型和供地方式,实行分类管理。
(三)强化科技支撑。 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创新成果产业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引导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与乡村企业合作,开展联合技术攻关,研发一批具有先进性、专属性的技术和工艺,创制一批适用性广、经济性好的设施装备。支持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乡村企业,建立健全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指导县(市)成立乡村产业专家顾问团,为乡村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四)营造良好氛围 。挖掘乡村产业发展鲜活经验,总结推广一批发展模式、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弘扬创业精神、工匠精神、企业家精神,激发崇尚创新、勇于创业的热情。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解读产业政策、宣传做法经验、推广典型模式,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协力支持,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