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培育壮大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北京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落实《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统筹发展规划(2020年-2035年)》等相关工作要求,升级创新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工作,强化中关村开放实验室在技术创新和产业孵化方面的策源和支撑作用,促进产业链与创新链融通,打造中关村产业创新闭环生态,形成创新引领发展的新格局。根据《中关村开放实验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拟启动2021年中关村开放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中关村开放实验室是指依托中关村示范区内的高校院所、研发机构而建立,研发方向属于北京市和中关村重点鼓励发展的高精尖产业领域,并在至少一个细分领域,具有国内领先的研发实力,有意愿面向中关村示范区企业开放科技资源、转化科技成果的实验室。中关村开放实验室主要面向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机器人、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四个领域,具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长期从事本领域基础或应用研究、关键技术研究,近5年承担过国家级重点/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研发水平在国内本领域中处于领先地位,掌握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软件注册权或取得省部级以上技术奖项等)。
(二)具有良好的学科基础,至少依托1个二级国家重点学科建设,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高校要求学科评估为A类水平。
(三)具有一支高水平的科研队伍,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其中应至少拥有1位国家重点/重大研究计划专家级别的高水平学术带头人。
(四)具有省部级及以上研究平台或基地,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
(五)重视发挥市场作用,根据行业发展和市场需求,至少拥有1项已通过技术验证,具备进入实验室技术孵化或产业转化成熟度的研究成果,并具备吸引外部投资用于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影响力;对于已有成果产业化的单位优先。
二、申报方式
本通知下发后,各实验室即可参照中关村开放实验室申报条件,填写《中关村开放实验室申报表》(附件1),提供实验室资质、承担国家重点项目或北京市重大项目、成果鉴定的相关文件等资料,由依托单位审核后报我委。所有材料均需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和法人签字。
三、工作任务和支持政策
经认定的中关村开放实验室,主要承担几方面工作:
(一)产研合作:围绕优势领域,加强与中关村产业创新平台、孵化器等产业促进机构对接,联合开展技术交流对接活动,与各方共同形成融合发展、相互促进提升的良好态势。
(二)概念验证:面向所属领域的优质科技成果,联合中关村创新型企业开展概念验证工作,消除研发成果与可市场化产品之间的鸿沟,加速成果走出研究机构和进入市场的商业化进度。
(三)技术孵化:充分发挥设备、技术优势,为中关村示范区初创企业或团队提供早期创新孵化环境,辅助其开展技术验证及相关研发工作,降低中小企业创新成本,盘活实验室设备资源。
(四)联合攻关:面向关键共性技术领域,打破实验室边界,以产业创新发展为引领,组建联合体,共同攻关行业技术难点,帮助中关村示范区企业解决研发和技术难题。
(五)项目开放:面向中关村示范区企业,开放所承担的国家或省部级研发攻关项目资源,吸纳更多的企业共同参与研发合作,使项目的市场需求和应用验证更加明确。承担的国家或省部级研发攻关项目成果,优先面向中关村示范区企业许可/转让,提高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
(六)平台建设:联合中关村各类产业创新平台,建设小试中试基地、敏捷制造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中关村示范区企业提供集成式、一站式的公共技术服务。
四、注意事项
1.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将择优遴选开放实验室,每个产业方向不超过10个实验室(每个单位最多两个),请依托单位对照申报条件严格把关申报。
2.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12月26日(以收到时间为准)。请在12月26日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mzheng@zgcgw.beijing.gov.cn,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申报书将不予受理。
3.申报工作结束后,我委将组织评审,重点审查实验室研究方向与内容、研究工作的基础和水平、实验条件、人才队伍状况、运行管理机制以及依托单位的支持等。
4.对通过评审的实验室,经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审核确认后,将在官网进行公示。
五、申报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6日。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电话:010-88828817
附件:《中关村开放实验室申报表》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