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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市场主体和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市工信发〔2021〕247号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激发市场主体新活力,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市场主体和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陕工信发〔2021〕391号),现转发你们,并对我市申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辖区内中小企业申报,并指导企业按照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市场主体和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的支持重点和申报条件,编制完成项目申报资料。

二、企业申报资料及附件表格,请在省工信厅网站http://gxt.shaanxi.gov.cn/zxqygzdt/73758.jhtml(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含县域高质量发展专项)市场主体和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三、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认真核查申报资料的内容以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并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负责会同财政部门于12月23日前对辖区内项目进行汇总推荐上报。上报材料包括:联合上报文件(附项目汇总表)一式4份(市工信局3份,市财政局1份);项目申报资料一式7份。

五、项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纸质资料与电子文档资料同时上报。按照申报资料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放在申报资料最后一页,胶印简装,书脊处标明“XX市-XX单位-XX类项目”。项目申报单位登陆“陕西财政云项目库管理系统”(http://czyxmk.sf.gov.cn/)在线填报相关信息。申报单位所提供纸质资料要清晰可验,若提供资料不能辨识,造成相应后果由申报单位负责。申报资料另需报送PDF扫描件(与纸质版一致)。

项目报送处室:

(一)中小企业服务公共项目、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项目、中小企业人才培训项目、中小企业人才招聘引进项目,报送市工信局中小企业服务处。

(二)中小企业运行监测项目,报送市工信局运行监测与安全处。

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 中小企业服务处 孟飞宇 86788977

              运行监测与安全处 朱锦 86788957

市财政局 产业发展处 田巍 8982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