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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征集大兴区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市、区两级重点工作任务及科技考核指标,以研发中心建设、双创载体及科技服务建设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增量及技术交易总量、公共服务平台及重大科成果转化活动、应用场景建设五大方面工作任务为重点,现公开征集相关项目。

  一、征集内容

  见附件《大兴区科技创新项目操作规范》。

  二、征集时间

  网上申报2021年12月10日至2021年12月23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总体要求:

  1.在大兴区行政范围内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技服务机构、高校院所等主体,以及在大兴区从事科技工作的人才。

  2.支持方式按照后补贴和立项支持(已单独标注)两种。后补贴支持的项目是指项目征集公告发布时上一年度内完成的事项。立项支持的项目是指项目征集公告发布时当年正在或计划发生的事项。

  3.有在研立项支持课题的主体不得申报立项支持项目。

  4.本次征集范围不含医药健康产业企业和机构,针对医药健康产业已单独出台《大兴区促进医药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采取线上申报,登录http://dxkj.daxing.net/,首次申报需注册。《大兴区科技创新项目操作规范》第1-10条登录大兴区双创项目申报系统,第11-15条登录大兴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申报系统。

  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建议双面打(复)印,需胶装,加盖骑缝章;

  2.申报材料涉及证书、发票、合同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提交材料时现场提供原件审核;

  3.涉及提供服务第三方主体经营资质复印件的,需第三方主体加盖公章;

  4.亦庄镇、瀛海镇、旧宫镇、青云店镇、长子营镇、采育镇申报主体纳税未划归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申报时需提供银行纳税电子缴费付款凭证。

  四、纸质材料报送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兴政街31号科技大厦。项目科311室、企业科205室、协作科323室、科技企业服务中心218室。

  附件1:大兴区科技创新项目操作规范.doc

  附件2:大兴科技申报管理系统使用手册.doc

  北京市大兴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