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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苏市监标(2021)253号),现开展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申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

  3. 有固定场所,正常开展生产经营2年以上。

  4. 当地政府重视标准化工作,能够为试点提供政策、资金及其它支持。

  5. 诚信守法,依法纳税,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健康、环保事故,未受到相关部门的通报、行政处分及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社会影响。

  6. 具备一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主要负责人具有较强的标准化意识,配备专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建立标准化工作机制。

  7. 已申报过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相同或相似内容(范围)。

二、申报领域和申报单位具体要求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试点申报要求

   1. 申报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科技、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绿色低碳等“十四五”规划中重点发展的产业。支持重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同步申报。

   2. 申报单位: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排名位于本地区同行业前列,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在所申报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统筹技术创新、标准研制和产业化的能力;主导或参与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含已立项项目)。

  (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申报要求

   1. 申报领域:《江苏省“十四五”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中重点发展的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现代商贸、文化旅游等具有竞争力的优势型服务产业;健康服务、养老服务、教育培训、家庭服务、体育服务、人力资源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等具有高成长性的成长型服务产业;大数据服务、工业互联网应用服务、人工智能服务、全产业链工业设计、现代供应链管理等具有前瞻性的先导型服务产业。服务能够体现行业和地域特色及优势,对行业内其它企业具有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开展标准化试点建设有助于推动服务标准化、品牌化。

   2. 申报单位:可以是服务性企事业单位,一定行政区域内的服务行业、服务企业较集中的区域及区域性综合服务机构,其中试点区域和试点行业应有统一的管理机构作为组织实施部门。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排名位于本地区同行业前列,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

   1. 申报领域: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转变政府职能、提升社会自理能力的内在需求,结合地区、行业发展特色及优势,重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行政管理和服务、社会治理、法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城市管理、疫情防控等领域开展。通过标准化试点建设能够支撑行政管理和服务创新,助力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

   2. 申报单位:具有明确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是由政府主导、依法承担对社会事务和社会生活进行管理、规范与协调等职能的机构或者组织,或是由政府主导、具备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保障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等能力,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物品的机构或者组织。

三、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流程

   1.园区系统填报

   企业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登录--企业用户--业务征集平台,选择“2022年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按要求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后提交。系统审核通过后,会生成带有二维码的“材料收件索引页”。请在线打印“材料收件索引页”,并装订在纸质申报材料的最后一页,二维码页面用于窗口扫码登记或智能柜提交材料。

   线上征集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

   2.纸质材料提交

   纸质申报材料包括:

   (1)《江苏省标准化试点申请书》(详见附件2)。

   (2)相关证明材料。

   (3)园区系统生成带有二维码的“材料收件索引页”。

   以上材料按顺序胶装成册,加盖公章,一式二份,报送至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旺墩路168号人才市场大厦2楼)5号窗口或者智能收件柜。

   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热线 67068000、沈璟文 67068045、王韵 67068027

  园区市场监管局

  金筱青 66681255

  苏州市市场监管局

  标准化管理处 谢晓烽69851115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