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求《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意见建议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起草形成《内蒙古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来信、来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局。
联系方式:牟立茁,0471-4824952
电子邮箱:nmgzxj@126.com
收件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刺勒川大街1号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局
邮 编:010098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推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规范“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管理,按照工信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内蒙古自治区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待正式发文后引用)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专精特新”企业包括成长型小微企业、“专精特新”示范中小企业和细分领域专业化“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的具体内涵:
(一)专业化,专注核心业务,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能力,为大企业、大项目或相关产业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延伸服务。企业主导产品在国内或区内细分行业拥有较高市场份额。
(二)精细化,建立精细高效的制度和流程,采用先进技术、工艺或信息化等方式实现精细化生产、管理和服务,用高、精、尖产品赢得市场。
(三)特色化,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技术)。
(四)新颖化,满足消费者多元需求,采用高科技、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实施创新,取得显著成效。
第三条 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自治区内登记注册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工业企业范畴。
2.企业纳税和信用情况良好,无重大安全、质量、环保污染事故。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无违法和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体条件
1.“专精特新”示范中小企业
入选企业为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近2年平均营收增速不低于10%的工业中小企业。同时,应符合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一项:
(1)在专业化方面,上年度企业主导产品(服务)营业收入占企业全部营业收入50%以上,主导产品居国内细分市场前10位或区内细分市场前5位。
(2)在精细化方面,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3)在特色化方面,拥有自治区及以上品牌至少1件。
(4)在新颖化方面,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至少1件,建立企业科研机构,近两年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研发人员数量不低于职工总数的5%。
3.细分领域专业化“小巨人”企业
入选企业必须是专注于细分市场、细分行业的领军工业中小企业,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中的至少一项:
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上年度企业主导产品营业收入占企业全部营业收入60%以上,主导产品居国内细分市场前5位或区内细分市场前3位。
(2)实施精细化管理。关键性能指标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产品标准。主导或参与制定、修订国家、自治区行业标准至少1件。
(3)依靠特色化竞争取胜。建立完善的品牌管理体系。
(4)具有持续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不少于2件,近两年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3%,研发人员数量不低于职工总数的8%。
(三)限制条件
按照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本培育方案不包括“两高企业”暨高耗能、高排放的企业。
第四条 申请材料要求
(一)申请表(企业按申请类别填写);
1.自治区成长型小微企业认定申请表
2.自治区“专精特新”示范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
3.自治区细分领域专业化“小巨人”企业认定申请表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四)特殊行业的企业须提供行业许可证或相关准入证明;
(五)以下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1.专业化:与大企业、大项目和龙头企业签订的关键零部件、关键元器件、配套产品或配套服务协议,国内(或区内)第三方机构(或行业协会)出具的主导产品在国内(或区内)细分市场地位证明,挂牌上市证明材料,与券商签署上市辅导协议等。
2.精细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产品采用国际国内标准证明文件,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文件,由法定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
3.特色化:独特、独有的工艺、配方等专有证明材料,中国驰名商标、自治区名牌、自治区知名商标或中华老字号授权文件,产品的地理、绿色、环保标识认证文件等。
4.新颖化:新产品或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企业发明专利、实用专利、软件著作权、专有技术等自主知识产权证书,高新企业证书、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和获奖文件,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文件,其它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佐证材料。
(六)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第五条 认定程序
自治区工信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申报的原则,组织开展成长型小微企业、“专精特新”示范中小企业、细分领域专业化“小巨人”企业认定和管理工作,具体时间及要求以申报通知为准。各盟市工信局协助做好辖区内中小微企业的申报、培育、审查、推荐、监督管理工作。申报程序:
(一)企业自愿申请。凡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向所在旗县区工信局提出申请,由旗县区工信局初审合格后,报盟市工信局。
(二)盟市审核推荐。盟市工信局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后上报自治区工信厅。
(三)专家评审。自治区工信厅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各盟市上报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四)公示与认定。依据评审结果,经研究后,将拟认定企业名单在内蒙古日报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认定为自治区成长型小微企业、“专精特新”示范中小企业和细分领域专业化“小巨人”企业。
第六条 奖励政策
(一)按照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给予奖励。
(二)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国家、自治区相关专项资金扶持项目,优先推荐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
第七条 监督管理
(一)自治区“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工作定期开展,集中受理,集中评审。
(二)对自治区“专精特新”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资格。
1.弄虚作假、虚报伪造数据的;
2.有偷税、骗税等行为的;
3.发生重大安全、环保、卫生、劳动、纳税、信贷、质量、知识产权等事件,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
(三)“专精特新”企业列入自治区中小企业运行监测体系,应按要求定期报送企业相关信息。
第八条 其他
(一)本办法由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成长型小微企业认定申请表
企业名称(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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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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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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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
职务和职称 |
姓名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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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联系人 |
职务 |
姓名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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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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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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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济指标 |
最近三年 |
总资产/总负债(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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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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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投入(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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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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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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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研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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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产品销售模式(可复选) |
□与主机厂配套□代工生产(OEM)□自主营销 □电子商务 □渠道代理 |
企业优势发展能力(可复选) |
□ 研发设计□总装制造 □核心关键技术 □品牌渠道□其他(请说明) |
已通过相关体系认证情况(可复选) |
□质量体系认证□环境体系认证 □安全体系认证
□其他认证□无 |
信息化应用领域(可复选) |
□财务管理 □进销存管理 □计算机辅助制造 □生产过程控制□企业网站 □OA办公自动化 □无 |
盟市工信局、财政局审查意见:经审查,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
盟市工信局负责人(签字): 盟市财政局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年 月 日(公章) |
备注:以上所填数据要与年度审计报告一致。
内蒙古自治区“专精特新”示范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
申请企业名称(盖章) :
一、企业基础信息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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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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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统计口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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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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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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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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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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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产品(统计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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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近三年基本数据 (单位:万元、人) |
项目 |
最近三年 |
资产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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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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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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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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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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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产品占营业收入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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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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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精特新”方向及理由 |
方向 |
“专” “精” “特” “新” (可复选) |
理由 |
“专业化”: 产品(或服务)上年度 (国内/国际)细分市场排名第 |
“精细化”:企业建立 质量控制体系,获得 质量奖,或其它 。 |
“特色化”:企业具有 自主知识产权,
企业近两年内主持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具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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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颖化”:企业建立 (国家级/市级/区级)技术中心、研发中心或其它 。 |
五、盟市审查意见 |
盟市工信局、财政局审查意见:经审查,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盟市工信局负责人(签字) 盟市财政局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年 月 日(公章) |
备注:以上所填数据要与年度审计报告一致。
内蒙古细分领域专业化“小巨人”企业认定申请表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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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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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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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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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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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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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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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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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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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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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 |
□国有 □合资 □民营 □其他 |
基本情况 |
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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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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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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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末资产总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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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末职工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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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末负债总额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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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情况(按销售收入大小排序) |
主导产品名称 |
最近3年产品全国(全区)市场占有率 |
从事该产品
领域的时间 |
最近3年产品全国(全区)市场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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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第
第 |
经济业绩 |
最近3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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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3年主导产品销售额占企业全部销售额的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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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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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3年研发经费支出占主导产品销售收入比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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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3年利
润增长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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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创新能力 |
主导或参与制定标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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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人员占企业全部职工的比重(上年末) |
% |
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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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 |
个 |
实用新型专利 |
个 |
外观设计专利 |
个 |
质量管理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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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追溯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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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银行信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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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信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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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市审
核意见 |
盟市工信局、财政局审查意见:经审查,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盟市工信局负责人(签字): 盟市财政局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公章) 年 月 日(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