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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20年《东城区促进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企业征集公告

为促进东城区信息服务业的发展,根据《东城区促进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支持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工商、税务、统计在东城区的规模以上(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或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的信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二)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良好的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近三年内在工商、税务、银行、海关等部门无严重失信记录;

(三)政策执行中企业每年享受的政府扶持资金不能超过企业当年在东城区的综合经济贡献;

(四)企业在同一年度获得过东城区其他区级政府资金支持的,原则上不可重复获得本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可从优选择。

二、支持方向

(一)新认定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奖励

对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认定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给予资金奖励。

(二)企业入围榜单奖励

对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首次入围的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榜单、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名单的企业(不重复计算),给予资金奖励。

(三)企业营收突破奖励

对2020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10亿元、5亿元的信息服务业企业,给予资金奖励。

(四)新设立、新迁入企业营收奖励

对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东城区新设立或新迁入的信息服务业企业,且年度营业收入达到一定要求后,给予资金奖励。2019年度已享受过该项扶持资金的,不得重复申报。

(五)新设立、新迁入企业房租补贴

对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东城区新设立或新迁入的信息服务业企业租用办公用房的,连续3年给予租金补贴。2019年度已享受过该项扶持资金的,不得重复申报。

(六)企业持续发展奖励

对东城区具备持续发展能力的信息服务业企业,该企业注册日期须在2018年1月1日前,且营收与持续营收增速达到一定要求后,给予资金奖励。

(七)信息服务业企业楼宇奖励

对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建筑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且信息服务业企业租用面积占可租用面积70%以上(扣除商业配套及物业服务)的商务楼宇、产业园区,给予资金奖励。

三、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编报虚假资料,套取财政资金;

(二)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

(三)虚假承诺;

(四)存在知识产权方面的重大法律纠纷;

(五)影响该单位正常经营活动的其他事项;

(六)其他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的;

(八)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纳入失信黑名单及有严重行政处罚记录;

(九)列入《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年版)》,以及其他非环境友好型的企业或项目;

(十)2020年度企业享受东城区“一事一议”政策。

四、申报时间安排

各相关企业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于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16日(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报送至北京市东城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产业发展科(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52号东城区政务服务中心7层705室),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纪律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所提交的纸质资料与电子版资料内容必须严格一致,如发生不一致情况,以纸质资料为准。

(二)申报资料应规范制作,按照申报资料提交要求顺序排列,A4规格胶订,加盖公章与骑缝章。

(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四)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责任。

(五)申报单位应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认真、如实申报,对于伪造合同、提供虚假发票和虚假资料等弄虚作假的申报单位,取消其申报资格,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同时列入东城区企业不良信用名录内。

六、联系方式

第三方评审机构联系人:刘老师、申老师

(87999418/13426310795、87999408/15120040960)

区科信局联系人:陈老师(65258800转871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七、附件

附件一:征集公告申报指南

 

 

附件二:企业申报表

附件三:企业信用承诺书

附件四:房租费用明细表

附件五:入驻企业明细表

附件六:报送材料真实性负责声明

附件七:《东城区促进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北京市东城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