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关于印发《河北省电子商务“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序号 |
指标名称 |
2020年 |
2025年 |
备注 |
1 |
网上零售额(亿元) |
2735.8 |
4400 |
预期 |
2 |
网上零售实物商品的社消额占比(%) |
19.7 |
26 |
预期 |
3 |
快递包裹数(亿件) |
37 |
100 |
预期 |
4 |
主要平台活跃网店数(万个) |
72.7 |
80 |
预期 |
5 |
跨境电商贸易额(亿元) |
173.9 |
400 |
预期 |
6 |
农村(县域)电商零售额(亿元) |
1002 |
1610 |
预期 |
(一)培育多元电商主体,拓展流通新渠道
1. 培育引进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围绕钢铁、装备、纺织、医药等优势产业,鼓励行业龙头企业积极应用数字化技术提升网络营销能力,做大做强河钢云商、掌尚北国、云雀体育、经纬数码、冠强商贸、惠达陶瓷、以岭药业、童泰服饰、华日家具、虎牌柜业等一批本土企业的电子商务营销规模和体系。支持相关地市出台优惠政策,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和电商物流企业在我省设立功能性总部、区域性总部、营销中心、数据中心、客服中心、研发中心、仓储中心、物流基地等,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规模。围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深入开展国家级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建立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长期综合评价机制。完善电子商务名优企业和品牌名录,对重点电子商务企业实施“一企一策”,培育一批龙头、骨干和重点电子商务企业,本土电子商务品牌效应显著增强。相关省直单位和有关市出台产业资金支持政策,对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龙头企业予以奖励。
2. 培育壮大本地电子商务平台。依托清河羊绒、安国中药、固安家具、辛集皮革、白沟箱包、容城服装等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发展本地化、综合性的企业对消费者(B2C)电子商务平台。支持掌上北国、叁陆伍生活通、小豆租车、无界电子、国瑞信息等一批本土消费和服务类平台,建立服务体系、完善服务功能,为中小微电子商务卖家提供网络运营、营销推广、供需对接、品牌设计、支付结算、小微信贷等多环节配套服务,提升地域性电子商务品牌综合竞争力。以河北建材网、报春电子、中废通、宝兑通、银耐联、万花筒、海螺丝、宝鲜网、鲜天下、蝌蝌精选等为代表的本地优秀电子商务平台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扶持和培育力度,建设一批有重大影响力的企业对企业平台(B2B),整合行业领域优势资源,在渠道融合、产品供应及物流售后等方面开展合作,引导现有行业信息服务平台转型升级,推动企业交易和经营数字化、网络化和协同化。到2025年,每个地市培育或建成1个以上在国内有较大知名度的行业性或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重点支持一批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产业电商平台。
专栏一:优势主体培育引进专项行动
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与阿里巴巴、京东、腾讯、美团等知名平台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推动更多国内外龙头电商企业落户河北,鼓励在河北建设区域总部、运营中心、物流中心、结算中心、数据中心、客服中心、研发中心等,助力电子商务大数据分析、云计算服务、外包服务、金融支付、物流快递等一体化发展。通过以奖代补、项目共建等方式培育电商龙头企业150个、专业功能完备且创新能力突出的电商骨干企业300个、可开发性和成长性好的重点电商企业500个、生态系统健全并具备较强综合竞争力的综合性电商企业20个。支持打造10-15个十亿级行业B2B电子商务平台,提供信息咨询、商品管理、订单、分销、库存、融资、支付、物流等服务,帮助传统企业实现上下游产销信息化。打造电子商务产业服务中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中心、电子商务创新中心和电子商务孵化基地等。不断扩大“河北智造”“河北质造”影响力,形成覆盖广泛的电子商务体系。
3. 做多做强中小微网商群体。营造开放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减少市场进入壁垒,支持大学生、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开展电子商务创业行动,壮大网商队伍。结合各地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创建电商孵化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基础设施、人员培训、实务操作、金融服务等支持,鼓励个体网商向电子商务企业转型,培育更多电子商务经营主体。鼓励农业生产基地、农业经营大户、农产品加工企业、传统制造企业、商贸流通企业、批发零售商户、个体工商户等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拓网络销售渠道,发展特色鲜明的电商网店、旗舰店等,引导利用线下渠道优势开展线上业务,促进全网销售,推动优质产品与优质服务上网触云。支持石家庄市线上消费能级提升、创建国家级消费城市工作,奖励中小电商主体培育工作成效显著的市。
(二) 吸引优势要素集聚,打造发展新高地
1. 构建电子商务产业带(区)。围绕我省产业空间布局,探索打造要素集聚、服务集中、产业提升的电子商务“一带四区”。发挥石家庄、邯郸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引领带动作用,打造石家庄-邢台-邯郸综合性电子商务产业带;依托省内4个自由贸易片区,构建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推动唐山、秦皇岛、沧州打造特色工业电子商务集聚区;支持石家庄、保定、廊坊发展生物医药行业电子商务集聚区;鼓励张家口-承德,衡水-邢台发展新型农业电子商务集聚区。鼓励以产业带、集聚区为单位组建电子商务产业协商促进机制,设置产业电子商务专项奖励。
2. 深化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鼓励各地依托本地特色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创业孵化载体、高校、科研院所等资源基础,科学规划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布局和功能定位,分级分类建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特色及综合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电子商务小镇等,引导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与快递物流园区融合发展,培育良性循环、功能互补的区域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生态。发挥电子商务园区对资金、人才、数据等要素的集聚作用,推进基础设施共建和信息资源共享,突出电子商务对当地支柱产业生态培育与产业链延链、补链、强链作用。开展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与综合绩效评价,优化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综合评价与动态管理,筛选、评估并动态调整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加大支持力度,构建多层次电子商务产业载体。
专栏二:直播电商培育行动
积极培育电子商务新业态,支持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短视频电商等新媒体电子商务应用。与淘宝直播、抖音、快手等大型短视频和直播平台建立战略合作,推动直播基地建设,拓展线上销售渠道。支持石家庄直播示范城市建设,打造快手创新发展中心,支持各地培育本地特色的品牌商品、打卡地、文旅项目、商业街建设等。实施电子商务新业态英才“千人计划”,举办短视频电商创业大赛、直播电商大赛等活动,培育直播电商典型,推动电子商务与新媒体融合发展。开展公益性精准培训,培育一批返乡大学生、新型农民等特色直播电商典型,倡导建立“直播电商”培训制度、运营机制和言行规范,建设健康、清朗的直播电商生态体系。
3. 推动电子商务配套要素协同发展。积极推进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高速、全覆盖的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服务。推动省、市、县结合实际建立各种形式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在仓储物流、供货包装、品牌设计、商务运营、人员培训、政策宣讲、融资支持、法律咨询等环节提供上下游配套服务,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网站设计、精准营销、订单处理、客户管理、数据分析等技术服务,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发挥多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在推进信息交流、资源共享、要素衔接等方面优势,建立地区和行业电商服务图谱,完善电商服务要素清单等,动态发布招商合作、示范试点、供需对接、企业信用以及产品追溯管理、电子商务仓配、跨行业跨领域交流等信息。
(三)拓展电商融合应用,增强转型新动能
1. 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深入发展。以建设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为抓手,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和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双向畅通。持续推进淘宝村(镇)、农业电子商务特色小镇创建和培育工作,推动农村优势产业聚集发展。积极开展“数商兴农”行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深化农产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工作,培育“电子商务+订单”农业生产模式,打造农产品电子商务优质品牌。加强与淘宝、京东、苏宁、拼多多、美团等电子商务平台合作,以乡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促进农村地区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进一步深入实施“村播计划”,指导各县开展不同形式的网络直播活动,结合淘宝、快手、拼多多、腾讯短视频等平台受众特征,面向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创业农民等特定人群加强网络直播培训,助力“手机成为新农具”“直播成为新农活”。
专栏三:农村电子商务双向流通专项行动
完善农产品上行服务体系。发掘我省粮油、中药材、水果、奶类、花草茶、畜禽等农产品特色,结合产品质量、知名度、人气指数、销售量等指标,培育农产品品牌。组织专业电子商务运营团队,针对推广困难的质优农产品,加强网店运营、品牌设计、包装物流等环节的指导辅助。重点支持农村地区智能仓配中心、自动化分拣分流、冷藏保温仓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产品配送效率,补齐农产品冷链物流短板。
优化工业品下行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农村物流配送进村入户工程,强化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乡村级服务站点的枢纽功能,为农民提供商品代购、快递收发、商品售后追溯等便利服务,增强农民在线购物体验。引导鼓励大型流通企业供应链向乡镇下沉,开展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销等业务。支持农村地区传统商贸物流企业通过数字化升级打造“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模式。
2. 推动电子商务与工业融合发展。推动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深入发展,在不断提高网络采购和销售水平、扩大网络营销覆盖率基础上,积极向网上交易、物流配送、信用支付等诸多要素集成方向升级。支持大型企业以电子商务为手段提高供应链协同水平,推动行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工业企业合作,提升产业集成水平,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推广面向中小工业企业的信用管理、电子支付、物流配送、身份认证等关键环节的集成化电子商务服务。推进电子商务新模式在工业产品营销等方面应用,培育一批工业电子商务实训基地,发展个性化定制、差异化创新、网络精准营销、全产业链追溯和供应链金融等服务新模式,帮助企业拓展产品销售渠道,提升企业品牌美誉度。到2025年,全省工业电子商务普及率达到60%。
3. 推动“新零售”,促进“新消费”。鼓励传统商贸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发展定制生产、智能商店、近场支付等服务,支持重点商圈企业依托大数据、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等技术,创新零售场景,为客户提供新鲜的休闲购物体验,打造“智慧街区”“智慧商圈”“智慧企业”。支持大型商业综合体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探索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提升市场预测和商品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应用,通过精准营销和市场
推广,增强消费者粘性。引导北人集团、唐百、保百、邯郸阳光、廊坊明珠、信誉楼等大型零售企业自建电子商务平台或依托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搭建网上商城,不断完善网络销售体系,加快向场景化、体验式、互动性、综合性消费场所转型,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网上零售比例。鼓励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社区门店等与阿里新零售、京东到家、叮咚买菜、河北365等省内外知名电商平台合作,广泛开展送货上门、网订店取、智能自提等新兴业务。推动“老字号”“非遗”企业拓展线上业务,促进国潮消费;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和推广,打造农产品网络品牌;举办“双品网购节”“网上年货节”“618”“双11”等线上购物节,促进新型消费。
专栏四:社区电商壮大专项行动
着力发展社区电子商务,整合社区便利店、家政、餐饮、缴费等线下服务资源,鼓励社区设立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网点,开展物流分拨、网订店取、预约上门、电子缴费等便民服务。支持社区电子商务在教育培训、养老陪护、运动健身、中央厨房、家居保洁、日用快消等领域推广,实现社区电子商务覆盖商超、家政、养老等衣、食、住、行及休闲生活服务。鼓励有条件的连锁商超创新电子商务销售模式,推广线上下单、线下“1小时到家”等服务,积极发展社区团购、智能便利店、无人超市等模式。引导零散便利店、食品店等中小微企业通过小程序实现网上开店、云上下单、配送入户,解决商品到家最后一百米问题。
4. 推动电子商务与服务业融合发展。丰富电子书刊、网络音视频、电子竞技等数字内容产品,拓展文旅、教育、体育、医疗领域的线上服务应用。利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数字技术赋能智慧物流、智慧仓储、智能配送。推广“电子商务+社区”模式,推进电子商务在家政、休闲、餐饮、票务、生活缴费、出行等服务领域的应用与发展,助力打造便民、利民的智慧生活圈。加强与携程网、去哪儿网、马蜂窝等国内知名旅游电子商务平台合作,加快旅游景区、宾馆、农家乐、旅行社等经营主体上线步伐,创新“电子商务+服务”发展模式。着眼信息技术服务、数字产品服务等数字贸易细分领域,通过财税、金融、人才支持等手段,加强对数字贸易创新企业分类指导和支持,打造一批带动力强的数字贸易企业。推动数字商务政策落地,加大我省数字商务企业培育力度,做好数字商务企业遴选,加强对企业的指导监督并及时进行经验总结推广。
5. 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优化邮政快递网络布局,着力构建邮政快递“一圈两带两支点”基础网络布局。加快中通、申通等快递企业入驻河北布局进程。深入开展“快递入区”和“快递进村”工程,打通城乡双向流通渠道“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鼓励邮政快递企业针对电子商务特点开发多品种、个性化、国际化的服务产品体系,拓展服务领域。支持邮政快递业与电子商务、地方特色产业集聚发展,打造一批河北特色产业电商快递物流集聚区,建设一批仓配一体的数字化电商物流基地。鼓励仓配一体化、共同配送、智能快件箱(信包箱)等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到2025年,全省行政村快递通达率达到100%,快递服务站点功能效率显著提升。
专栏六:跨境电子商务一揽子服务专项行动
优化完善中国(河北)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按照统一数据标准接入交通、商务、海关、税务、市场监管、外汇、邮政、出口信保等部门数据,积极对接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服务企业,提供覆盖市场咨询、政策发布、通关、结汇、退税、融资、信保、物流、海外仓、法律等的综合性、配套性一揽子服务,打通“关、税、汇、检、商、物、融”通道,有效帮助企业降低经营风险和生产成本。(四)提升跨境电商发展能级,打通内外新循环
1. 优化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体系。立足我省自由贸易试验区四大片区与唐山、石家庄、雄安新区三大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优化完善中国(河北)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进跨境电商备案信息共享,促进跨境电商供应链上下游信息共享与协同发展。推进石家庄、唐山、廊坊、秦皇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支付机构凭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为跨境电商市场主体提供结售汇及相关资金收付服务,优化跨境支付流程,提高跨境支付效率,加强金融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支撑作用。
专栏六:跨境电子商务一揽子服务专项行动优化完善中国(河北)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按照统一数据标准接入交通、商务、海关、税务、市场监管、外汇、邮政、出口信保等部门数据,积极对接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服务企业,提供覆盖市场咨询、政策发布、通关、结汇、退税、融资、信保、物流、海外仓、法律等的综合性、配套性一揽子服务,打通“关、税、汇、检、商、物、融”通道,有效帮助企业降低经营风险和生产成本。
2. 完善跨境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加快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和基础建设,推进京津冀地区在海关通关一体化及检验检疫、多式联运、跨境支付等方面的区域协作。加快石家庄国际邮件互换局(兼交换站)建设,开拓中欧班列新线路,提升跨境电商物流服务支撑能力。积极谋划大宗商品海外仓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境外物流仓储体系,发展智能核验、仓储、分拣、物流、运营和展示一体化业务。支持企业拓展跨境电商物流通道,鼓励企业在北美、东亚、中东等主要市场加快建设或租用公共海外仓,完善海外仓储物流及售后服务体系。支持金融机构为海外仓开发出口买方信贷产品,便利企业融入海外营销网络,实现基于线上订单的高效货物调运,夯实跨境电子商务长效发展基础。到2025年,培育50个公共海外仓,实现“一带一路”和RCEP国家及地区跨境电商业务全覆盖;基本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货物智慧化通关,货到海关监管场所12小时内办结海关手续。跨境电子商务行为涉及的各类部门数据统一汇聚到中国(河北)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为电商企业和政府部门提供参考和风险提示。
3. 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模式创新。支持唐山市高水平建设“中国北方跨境电子商务总部基地”。依托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与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结合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国际物流、高端装备制造、航空物流、航空科技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因地制宜建设一批跨境电子商务园区,提供孵化培育、公共技术、投融资等公共服务,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与当地产业融合发展。推动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业务开展,促进保税展示、免税店、线上到线下(O2O)新零售等新业态发展。鼓励企业积极参与丝路电商合作,优化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国家之间的跨境电子商务供应链和物流渠道,助推更多优质产品、企业出海,打造国别合作典范,构筑跨境电子商务新高地。
(五)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发掘电商新潜力
1. 激励技术创新研发应用。引进或建设电子商务创新中心、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以及公共服务云平台,不断提高电子商务创新服务能力。结合中国雄安数字交易中心、“科技自由港”等重大项目建设,不断聚集科技新动能,为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依托张家口、承德、廊坊数据中心的资源聚集优势,促进大数据技术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精准定位市场营销需求,实现技术、产品多点突破,助推电子商务产业聚集和规模扩张。引导电商企业加大新技术研发投入,加快推进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电子商务领域的应用,不断孕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加大对电子商务领域基础前沿研究的支持力度。
2. 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充分利用河北省人才引进政策,积极探索建立柔性引才体制机制,引进一批网络架构、互联网产品研发、算法优化、网络营销、商贸物流、跨境电商等领域的高端人才。健全以创新、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电商人才评价体系,完善人才考核、激励机制,优化人才生态环境。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储备有竞争实力的电商人才。支持省内高等和中职院校开设电子商务公共课程,培养不同专业背景、具有复合知识结构的电商人才,不断完善本地电子商务人才体系。支持淘宝大学、京东大学等社会培训机构与具备条件的市(县、区)、各级院校合作,建设电子商务实训基地,培育师资、优化课程,开展有针对性的电子商务应用管理和实操培训,采用专门定制等方式培养实用型电子商务专业人才。
专栏七:电子商务从业人员技能提升行动
提升电子商务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制定、完善电子商务从业人员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和题库,提高专业化、规范化程度,年均培训规模不少于20万人次。建设“河北省电子商务专业人才信息库”和“电子商务企业人员需求库”,收录全省高校电子商务专业毕业生、电子商务参训人员、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电子商务师资等信息,与河北省人力资源市场准确对接,实现电子商务人才供需快速匹配,缓解电子商务企业招聘难题。联合有关商协会,聘请一线实操经验丰富的讲师,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与实训形式,剖析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与趋势、解读电子商务面临挑战及机遇、研讨电商营销与推广策略等,提高从业人员理论素养和实操能力。支持各跨境电子商务综试区及零售试点城市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深入解读优惠政策、企业平台使用、通关退税等内容,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3. 完善创新体制机制。推动电子商务重点领域项目、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建立创新示范与资源配置的联动机制。依托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四大片区的特色和优势,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开展差别化改革、首创性探索,加快创新创业资源要素汇聚,构建创新创业孵化长效机制。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促进电子商务新技术产业化、规模化应用,提高科技成果在河北孵化转化成效。推广云展会、远程服务等数字运营模式,深化电子合同、电子发票等的商业应用,适时举办“河北省电子商务技能大赛”,推广电子商务创新模式,打造各市地域特色明显、品质突出的电商品牌,培育河北优势电商产业集群。
4.建立区域合作交流机制。与长三角、珠三角等电子商务发达地区建立常态化联系沟通机制,与大型电商平台建立深度合作长效机制,学习先进经验,补齐我省在园区建设、营商环境、产品营销、人才培训、模式创新等方面的短板。建立电子商务国际交流机制,与北美、欧盟以及“一带一路”沿线重要节点城市开展电子商务领域深度合作,增强电商企业互信,打造电子商务共同市场。发挥电子商务行业协会作用,组织电商企业积极参与广交会、进博会、数博会、电商大会等知名展会,协调省内跨境电商企业抱团出海,增强国际话语权。
专栏八:深化电子商务交流合作专项行动
加强国际国内交流合作,支持电子商务企业通过设立分支机构、合资合作等方式拓展国内外市场。定期组织全省电子商务企业赴浙江、广东、上海等电子商务发展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充分运用5G、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筹办各级、各类“云展会”,支持企业多渠道开展线上推介、在线洽谈和线上签约。充分发挥在我省举办的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展示、交流、合作的平台作用。依托我省优势产业,结合各地区位条件、产业特色和旅游资源,适时举办全国性行业电子商务大会、中国(河北)数字商务高峰论坛、“丝路电商”政企对话会、河北省电子商务技能大赛等,增加电商企业、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通过交流合作促进我省电子商务发展。
1. 改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健全电子商务政策法规体系,在产业促进、跨境电商、配套服务、创新创业、诚信建设等方面出台相关政策。积极采用电子商务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持续完善电子商务标准体系,促进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化发展。优化升级信息通信网络,推动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规模部署,重点加强产业园区、商务楼宇的信息基础设施优化改造,大力推进网络提速降费。加快园区基地、仓储物流、生产销售领域的绿色低碳化建设进程,协同推进商品的标准、减量、环保包装管理。到2025年,全省电子商务网站IPv6覆盖率达到100%,县域电子商务基地实现5G网络全覆盖。
2. 完善电子商务监管体系。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原则,以监管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框架体系,探索建立跨部门、跨区域的电子商务行业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推动电子商务领域监管工作的数据互通和业务联动,坚持依法监管、以网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不断创新监管理念、制度、技术,全面提升电子商务市场治理能力和监管水平。着力提升电子商务产品和服务质量,强化产品质量溯源管理、质量风险监测和企业信用信息联动,树立“河北制造”品牌形象。健全精准、快速打击假冒伪劣侵权违法工作机制,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维护电商平台和电商企业合法权益,探索建立平台与入驻企业的利益共享机制,依法打击市场垄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促进公平竞争,推动线上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3. 加强电子商务数据监测。加快本省电子商务数据直报系统建设。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基于电商平台的订单、产能、物流、渠道数据资源共享。基于商务部电子商务运行指标体系和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分析的工作要求,建立完整可靠、责任明确、渠道畅通、横向可比、纵向有据的精细化电子商务数据监测体系。加强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电子商务数据监测中的应用,通过自建系统、购买服务、企业申报等多种方式,不断拓宽基础数据获取渠道。加强数据应用和市场运行分析,客观反映电子商务在本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支撑政府决策和行业监管。
专栏九:电子商务数据监测专项行动
建设电子商务数据监测监管平台。整合电子商务平台、网站、企业资源库和有关部门的企业信息,建成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数据库。健全河北省电子商务数据直报系统功能,与大型电子商务平台、电子商务龙头企业、电子商务基地合作,实现电子商务监测数据报送接口与监测监管平台数据共享。各地市商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了解本地电子商务运行数据并通过监测监管平台定期上报。加强与国内大数据公司合作,拓宽网上销售数据获取渠道。建立政府和企业间的数据双向流动机制,推进电子商务大数据应用,增强数据搜集、清洗加工、监测分析能力,为政府考核、行业发展和企业经营提供参考。到2025年,我省电子商务数据监测监管体系全面形成,并实现与省信用信息平台的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
4. 加强电子商务行业自律。健全我省电子商务行业协会体系,完善诚信体系工作机制,切实发挥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等联系政府、服务企业、促进行业自律等功能,配合政府加强和改善电子商务行业管理,建立电子商务企业社会化信用体系,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电商企业开展诚信经营承诺活动,建立诚信档案,公开信用信息,有力保障行业有序、规范发展。
5. 维护电子商务网络安全。落实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构建多层级、全天候、全方位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数据安全可控。提升数据资源和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能力,提高安全预警能力。加强数字支付体系的安全保障,建设可信交易环境,强化对非法线上经营和交易活动的监测预警、分析研判、处置打击能力,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引导电商企业和互联网平台加强内部管理和安全保障,提高风险应对能力,严格规范经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河北省电子商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全省电子商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省、市、县各级电子商务联动及跨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压实工作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要问题,形成推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工作合力。支持各市(县、区)将电子商务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整体规划,构建科学合理的行业发展体系,制定务实有效的产业扶持政策并强化督促落实。
加快省级电子商务智库建设,建立由业内知名专家学者、平台及企业高管、政府管理人员等组成的专家队伍。定期组织开展省内外专题调研,把握行业发展现状,加强先进经验借鉴推广。各市(县、区)结合实际建立电子商务专家库,为当地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业务和技术咨询,有条件的地市应按“一企一策”目标,为企业“把脉会诊”,推动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加强政策引导,积极推进省内电子商务企业申报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和数字商务企业等。有序组织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试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等认定和促进活动,支持先行先试,开展电子商务创新和应用。开展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示范企业和跨境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园区综合评价,分级分类实施动态测评,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认真落实针对电子商务企业的财税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支持,用好我省相关产业资金,重点做好对电子商务园区创建、引进培育大型平台、电子商务体系发展、电子商务品牌培育、电子商务配套支撑体系建设的奖励补贴和信贷担保。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源投入电子商务发展领域。
加强与国内知名电子商务平台合作,适时举办全国性电子商务大会、淘宝峰会、论坛和展会等,搭建多种形态的河北电子商务展示平台,提高“河北电子商务”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结合地方产业发展优势,通过召开项目推介会、专题对接会、云上展洽会等搭建市场化合作平台。通过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电子商务法律规章和支持政策,积极推广电子商务企业产品和先进经验,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规范、创新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
制订规划实施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推动规划有效落实。各市县、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目标,制订配套措施,细化实施方案,合力推动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和重大举措落地见效。建立规划实施监测与评估机制,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定期开展绩效评估,表彰推广先进经验,整改提升落后不足。
河北省电子商务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