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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关于加强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自然资党发〔2021〕55号

各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局)、厅管各单位及有关单位:

《中共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关于加强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厅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

2021年10月27日

 

中共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

关于加强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以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推进我省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进一步提升我省自然资源系统管理效能,根据《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提升科技创新效能的实施意见》(自然资党发〔2018〕31号)、《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关于激励科技创新人才的若干措施》(自然资党发〔2019〕2号)和《中共自然资源部党组关于印发<自然资源部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党发〔2020〕64号)及省委、省政府有关科技创新工作规定,结合我厅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构建科技创新工作机制

(一)发挥党组(党委)领导核心作用

科技创新是自然资源事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党组(党委)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党组(党委)对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重视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工作,研究解决科技创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动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工作开创新局面。省厅党组成立由厅领导任组长,科技、人事、财务等相关业务处室及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科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科技创新工作的安排部署、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服务保障和监督指导工作。办公室设在厅科技处,负责日常工作。

(二)明确自然资源科技创新任务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党组(党委)要加快推进以“一核两深三系”为主体的自然资源重大科技创新战略实施。构建地球系统科学核心理论支撑(“一核”),夯实地球系统科学理论基础,强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认知。引领深地探测、深海探测国际科学前沿(“两深”),构建深部多层次资源能源探测技术体系。建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国土空间优化管控、生态保护修复技术体系(“三系”),运用卫星遥感、人工智能等现代高新技术,研究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系统修复方法技术,创新国土空间规划与集约节约利用理论方法,发展调查、保护、利用技术体系。

(三)加快构建省市县科技创新联动机制

省厅各相关业务处室要围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自然资源产权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生态保护修复、自然资源安全、自然资源领域灾害防治、耕地保护等省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大对科技创新工作的投入;各市(区)、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围绕自然资源领域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强化科技创新工作的投入保障和绩效管理,深化科技工作体制改革,提升科技创新效能。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要加快构建省市县三级科技创新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工作合力,共同促进科技创新与主体业务的融合发展,共同营造有利于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创造的良好环境。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建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工作机制。

二、完善科技创新管理体制

(四)建立专家咨询制度

承担重大项目和科技攻关的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充分利用已有科技创新平台力量,成立自然资源科技专家咨询委员会,建设高水平专家智库。建立由专家学者、政府决策者和行业实践者等共同参与的科学决策及论证机制,为我省自然资源领域重大项目和科技攻关的论证决策提供强大智力支持。

(五)创新科研活动管理

省厅将出台《陕西省自然资源科技项目管理办法》,建立科技管理信息服务平台,拓宽科技创新项目征集渠道,建立科学合理的项目生成机制和项目库储备制度。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要围绕我省重大任务、重点工作,凝练科技问题,布局科技战略力量,配置科技创新资源,创新科研管理方法和管理手段,实施“揭榜挂帅”等制度,强化项目、人才、基地、资金等创新要素的一体化配置。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提升自然资源专项业务科研能力。开展重大专项业务工作的同时,要开展相关领域科技研究工作。在地质勘查、调查监测、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修复、地灾防治、耕地保护、卫星遥感应用技术体系建设等重大专项工作中,设立不低于5%的综合性、试验性及示范性项目,遴选科研人员担任首席专家,领衔破解技术和管理难题,强化科技创新培训与交流,以科技创新突破提升专项业务水平。

(六)深入推动标准化建设

省自然资源标准化委员会要在厅党组领导下,进一步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注重顶层设计、开展体系研究、提升标准质量、加强工作沟通。厅机关各业务处室要强化对相关领域标准化工作的指导作用,加强对标准中新技术、新方法成果应用申报,实现创新成果与标准更新同步,及时将成熟的新技术和新方法转化为标准规范,推进行业整体技术进步。

(七)促进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协同发展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要建立科普工作协调联动机制,更好发挥系统、行业优势科普单位作用。系统谋划科普基地、科普平台、科普人才、科普活动、科普产品等工作,塑造特色科普标杆品牌,支持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自然资源科普成果共享平台,推行科学传播专家制度、科普使者制度,不断提升科普能力。结合世界地球日、科技活动周、科普讲解大赛等重大科普活动,采用文章书籍、音频视频、图册、文创等多种方式,不断策划推出宣传自然资源领域重要科研成果、展现系统文化内涵、体现系统治理重点、回应社会关切热点的高质量科普产品。

(八)建立科技创新奖励激励机制

省厅将指导有关行业学会协会等组织共同设立“陕西省自然资源科学技术奖”,奖励科技创新的重大成果和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科技奖励激励机制,鼓励系统、行业内科技创新团队和个人围绕自然资源主责主业,实施科技创新攻关。

三、推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运行管理

(九)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省厅将出台我省自然资源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培育和规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和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三类科技创新平台。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要聚焦“两统一”职责,积极申报建设国家、部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对已有科技创新平台要在项目、人才、经费、设备、基地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要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打造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开放、互动、共享平台,为专业化、集约化、智能化、主动化服务自然资源管理事业提供有力支撑。

(十)加快卫星遥感应用技术体系建设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持续加快省、市、县(乡)卫星遥感应用技术体系建设,加快落实市、县(乡)节点建设工作。陕西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要统筹自然资源卫星遥感应用需求,加强与共建单位、市级中心等单位共享合作,不断提升数据获取与共享共用、技术攻关与产品研发、主责主业应用服务能力;加强与生态、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横向合作,不断拓展和提升卫星遥感技术在自然资源系统及相关领域的应用规模和效益。

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十一)建立完善成果转化管理体系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要积极探索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规律的转化机制。鼓励研发单位制定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完善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与科技成果备案制度,建立动态更新、定期发布机制。完善成果转化管理制度和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配机制,落实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尽职免责和风险防控有关政策。

鼓励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鼓励采取多种转化模式,设立研发基金、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鼓励以省自然资源系统内龙头企业、事业单位为主体,联合大院名校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省市县联动、多元化资金支持,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

五、构建科技创新人才梯队

(十二)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要认真研究科技人才成长规律,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要制定和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等观念,加大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发现、培养、使用和资助力度。要加大对科技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制定培养计划,出台激励鼓励政策,合理引进紧缺人才,形成科研人才和科研辅助人才衔接有序、梯次配备的合理结构;要完善权责明确、评价科学、创新引导、机制健全的科技人才管理制度。

(十三)加强科技团队建设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要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合作项目,采取评审、比选、招标等竞争方式,遴选具有明晰创新思路的科技人员领衔团队,加大有科研经历、有创新担当精神的科研骨干参与力度,促进自然资源主体业务出成果、出人才,建设一批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基地。

六、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环境

(十四)加大对科技创新工作的宣传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要通过网站、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开设科技创新专栏,大力宣传科技创新工作的新亮点、新突破;宣传科研人员科学求索精神,展现科研团队和人员的创新业绩和贡献,提升科技人员创新成就感、荣誉感,激发献身全省自然资源事业的激情和热情,创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

(十五)加强对创新人才的人文关怀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管事业单位和有关单位要建立科技创新人才成长跟踪联系机制,对获得创新人才称号的科研人员进行不定期回访,掌握其成长情况和所在单位创新环境;省厅建立厅领导专家联系制度,厅领导每年安排走访慰问专家委员会专家学者,听取科技创新人才意见和建议。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经常深入科研一线,掌握科技人员诉求,在工作环境、高端研修、医疗保健、子女就学、后勤保障等方面,尽可能为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创造条件。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厅管事业单位科技创新工作开展情况要纳入考核工作内容,厅科技、人事、财务等处室建立联合督导机制,定期对各单位科技创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监督推进各单位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工作不断创造新业绩,提升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