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文化和旅游局,农业发展银行各市州分行、省分行营业部:
为更好发挥农业政策性金融优势,在“十四五”期间加大对湖北乡村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力度,持续拓宽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助力湖北乡村振兴、文化强省和旅游强省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着力推进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产业强省建设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文化和旅游部门组织协调优势,更好发挥农业发展银行服务国家战略及中长期融资优势和引领带动作用,加大政策性金融对乡村文化和旅游产业的支持力度,推动湖北乡村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新时代湖北美丽乡村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任务
推动全省乡村文化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逐步形成“县镇村”连点成线、聚线成片、全域推进的发展体系,努力打造“到荆楚名县、进荆楚名镇、访荆楚名村、逛荆楚名街、品荆楚群艺、走荆楚绿道、赏荆楚美景、住荆楚人家、尝荆楚美食、带荆楚好礼”的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推动乡村文化旅游产品创新、业态创新、制度创新、服务创新,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继续发挥好文化、旅游在促进“扶志”“扶智”、带动就业促进增收等方面的优势,帮助有条件的脱贫地区、乡村地区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实现从“输血”到“造血”的蜕变。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通过金融赋能,大力发展乡村特色文化、旅游产业,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支持乡村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建设。落实构建“一主引领、一江贯通、两翼驱动、三区联动、全域协同”的旅游新格局,落实全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规划部署,逐步形成武汉都市游憩休闲、江汉平原水乡、宜昌茶桔之乡、恩施土苗风情、鄂西北山地生态、鄂东四季花木六大乡村文化旅游片区;省文化和旅游厅、农发行湖北省分行会同各市州、相关厅局、科研院所等,共同谋划、储备、实施一批具有牵引性的乡村文化旅游项目,支持培育100张乡村文化旅游“金名片”、50个乡村文化旅游重点IP。
(二)支持文化旅游助推乡村振兴示范工作。聚焦37个重点帮扶县,支持“旅游+红色”“旅游+党建”项目,助力打造集红色文化、荆楚文化、民俗文化为一体的乡村文化旅游区;支持“旅游+生态+乡村”项目,支持国家3A级以上景区基础设施及毗邻乡村文化旅游接待设施提档升级;鼓励搭建政府、村民、企业三方“共建共享”平台,支持以知名乡村文化旅游目的地为核心拓展衍生休闲业态建设消费集聚区项目,全力推动乡村文化旅游和乡村振兴深度融合。
(三)支持十大产业链与文化旅游业融合发展。贯彻省政府十大产业链建设规划,围绕打造优质稻米、生猪、特色淡水产品(小龙虾)、蔬菜(食用菌、莲)、家禽及蛋制品、茶叶、现代种业、菜籽油、柑橘、道地药材等十大产业链,推动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大力推动农业“接二连三”、农产品加工业“接一连三”、休闲农业“接二连一”。推动从“卖资源”走向“卖产品”“卖品牌”“卖技术”到“卖文化”。支持农业基地、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动漫、民宿经济、景观农业、农耕文化体验、乡村休闲度假等,创建新型农文旅融合发展综合体,放大乡村文化、旅游资源利用效益。
(四)支持乡村文化和旅游产业创新发展。鼓励各地坚持与未来乡村生活相适应探索乡村文化旅游新模式。支持实施乡村旅游迭代工程,升级乡村旅游标准,大力发展特色民宿、乡旅客栈、乡村酒店、自驾露营地、户外运动场和乡村康养地等。鼓励以“微改造”为手段,通过文化策划设计,积极为乡村旅游产品植入文化元素;支持演艺业进乡村旅游景区和目的地,深化文化创意、音乐、影视、动漫、网络文学、工艺美术等文化业态与乡村旅游产业融合。支持培育乡村研学产品,大力发展乡村旅居业,提升乡村休闲度假产品比重。
(五)支持乡村文化旅游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壮大。用好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系列政策,建立重点支持乡村文化旅游企业“白名单”。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用好乡村自然和人文资源,前延后伸,挖掘农业多元价值,积极进入文化和旅游产业。支持重点旅游企业积极探索与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农产品流通业的深度融合,做长做深产业链条。支持培育乡村文化旅游运营管理公司,推动乡村文化旅游经营方式向专业托管、连锁加盟、合作共赢转变。
(六)支持完善乡村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支持加强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支持通达乡村景区公路建设,实现具备条件的5A级景区有2种及以上快速方式通达、4A级景区有1种及以上快速方式通达、其他景区通达等级以上公路。推动全省风景道与美丽乡村结合,支持湖北绿道风景道及自驾游房车露营地体系建设。支持数字乡村文旅项目。
三、政策措施
(一)做好项目规划。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要指导文旅项目科学编制融资规划,做好项目谋划策划、投融资方案设计、风险防控研究等工作。农业发展银行各市州分行、省分行营业部要结合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长江大保护、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林业开发与保护、特色产业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等业务,根据自身业务重点提前介入文旅项目规划,积极参与现金流平衡、运营模式、投融资方案等设计,提升项目的成熟度和可实施性。
(二)优先配套支持。在符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和政府投资工具,采取贷款贴息、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优化产业投融资环境;对纳入合作支持的融资项目,积极向发改、财政等部门推荐中央及省预算内投资、争取专项债优先支持。要强化乡村文化旅游项目的投融资保障,做好投融资辅导、支持和评估工作;依托常态化、精准化的投融资促进活动,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参与项目建设。
(三)设立专项计划。农发行湖北省分行提供5年500亿元融资意向额度,供符合“二、主要任务”所述领域的企业(项目)申请项目贷款及相关流动资金贷款,优先保障当年度实施项目专项计划额度。
(四)提供优惠便捷办贷。农业发展银行各市州分行、省分行营业部优化办贷流程,优先开展项目入库、客户准入、信用评级授信等事项,加快项目的调查、审查、审批,提升办贷质效;优化增信措施,除传统的抵押担保外,可实行组合担保方案;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探索文化和旅游项目相关特许经营权、收费权、林业碳汇收入、应收账款质押等担保措施。对双方认可的重大项目“一事一议”,给予差别化信贷条件;实行优惠利率,对采取合作机制支持的企业和项目,在农发行总行授权定价权限内,依据相应的信贷产品享受充分的利率优惠;倾斜贷款规模,对按合作机制支持的项目,在贷款规模上给予优先安排,优先满足符合授信、用信条件的项目资金需求。
四、组织保障
(一)深化厅行合作。省文化和旅游厅与农发行湖北省分行进一步深化合作,建立工作会商、重大项目协同、信息共享等机制,发挥各自优势,按照“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的要求积极开展合作。双方共同组织开展联合调研、业务培训、项目推进、经验交流等活动。
(二)建立协调机制。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农发行湖北省各分支行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解决项目融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已实施的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建立项目库清单,定期梳理符合要求的企业、园区、项目清单,积极向农发行各市州分行及省分行营业部推介,并根据项目成熟度动态调整。
(三)做好评估和信息报送工作。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农业发展银行各市州分行、省分行营业部要密切配合,对本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按照真实、客观、准确的原则,组织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原则上每半年第一个月15日前,各市州文化和旅游部门与农业发展银行各市州分行、省分行营业部汇总信息后分别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农发行湖北省分行产业客户处。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湖北省分行
2021年10月10日